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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谈不拢 调委会村干部合力解难题

咸阳日报 2016-07-01 21:59 大字

本报记者 王登

6月29日早上8时,就有人已经等在秦都区渭滨街道办事处两寺渡村调委会的门口,原来,今天是兴平市贾某工伤事故纠纷中双方委托人签署和解协议的日子,这段持续了一年半的纠纷在两寺渡村调委会主任冯平安的调解下圆满化解。

事情要从2014年说起,贾某是咸阳某公司的员工,当年12月,他随公司工程到山西某工地干活时摔伤导致骨折,因伤势较为严重,工地周围的小医院建议贾某去大医院救治,贾某想着回咸阳看病住院妻子还能照顾自己,就让公司连夜送他回咸阳看病。

贾某认为,自己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几次手术,使得他以后都不能干重活,他要求公司一次性给付82万元的赔偿款。

公司负责人认为,贾某住院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都是公司所出,贾某受伤后,从2014年12月开始公司每个月都会给贾某3000元的误工费,住院期间还给了他妻子每月2400元的护理费,现在贾某提出82万元的赔偿金有些高,建议他去相关部门做伤残鉴定,公司愿意在规定范围内给予贾某一定的经济赔偿。

公司的建议贾某和妻子没有采纳,而是每天去公司门口闹,公司负责人在与贾某多次商议未果的情况下,于2016年5月14日将此事全权委托给了咸阳市秦都区渭滨街道办事处两寺渡村调委,希望通过调委会来解决此事。

调委会主任冯平安受到委托后,从公司门口将正在闹事的贾某和妻子叫到了调委会询问案情。调解中,贾某和妻子坚持82万元的赔偿金,也不去做伤残鉴定,经过几次调解态度依然坚决,这让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为了能够和贾某夫妇更好地协商,冯平安前后几次来到贾某家,但贾某的态度非常坚决。几次上门调解还是没有什么结果。通过几次进村了解,冯平安听说贾某所在村组的支部书记贾鹏博在村里威望很高,于是,他找到贾鹏博参与调解。支部书记上门说和,这才让贾某夫妇的情绪稳定下来,贾某考虑后将赔偿纠纷的一切事宜委托给贾鹏博,纠纷调解工作步入正轨。

查找相关条例、双方委托人分别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双方意见终于达成一致。由公司一次性给予贾某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失费、营养补助费等各项赔偿共计21万余元。这起“闹”了一年半的纠纷,在两寺渡村调委会主任和村支部书记的共同调解下圆满化解。(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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