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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政法委三大举措推进规范化建设

咸阳日报 2014-08-22 00:05 大字

本报讯(贾规划)今年以来,兴平市委政法委按照“当好参谋、精心服务、做好表率、强力引导”的职能定位,狠抓“三个三”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约束和激励作用,机关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依托“三个平台”,明晰工作思路

兴平市政法委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月召开一次政法委员(扩大)会议,专题听取政法各部门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每年召开四次平安建设推进会,研究分析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明确细化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协调和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半年来,通过不断完善这三个平台建设,充分掌握了基层实际问题,做到了理性思考、科学谋划。

规范“三项制度”,突出工作重点

按照数字化管理、图表式作业、标准化推进,兴平市对全市固话用户进行网格化管理。坚持“一个区域,一套方案,一张图表、一支队伍”的工作模式,建立了规范完善的三级巡逻制度。全面加强政法综治宣传阵地建设,改版了《兴平政法网》和法治兴平栏目,创建了平安兴平微信平台,规范了基层基础制度。以“周考核、月通报、季奖评、年终总评”为抓手,建立“三官一律”进村(居)制度;成立明察暗访督查领导小组,建立了明察暗访制度,规范了队伍管理制度。实行32名市级领导联系镇办、40名政法部门领导包抓镇办、58个市直部门包村、万余名干部包户等四项平安建设工作制度。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兴平市8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将市、镇(办)两级人均各1元的平安建设经费116万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了30万元的涉法涉诉救助资金、10万元的见义勇为基金、30万元的维护稳定专项基金、60万元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救助资金,规范了考核奖惩制度。

创新“三项机制”,激发工作活力

同时,兴平市政法委集体议定政法委机关《首问责任及查究制度》等22项制度,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按照“小机构、大作为”和调整优化因职设置的原则,将原来9个科室精简为5个,明确各个科室职能任务及领导干部设置,建立机关干部竞聘上岗机制。对聘任干部从业务工作、机关考勤、政治学习、中心工作等方面实行百分制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按照平时考核、大会汇报、民主测评等程序,一季一考评,一季一公布,严格绩效考核。(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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