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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率签协议 援助挽损失

咸阳日报 2012-08-03 10:49 大字

兴平市法律援助中心 罗勇 王健磊

【案情】

45岁的赵某是彬县人,1988年上门入赘到渭城区正阳镇。赵某的妻子因先天性小儿麻痹身有残疾,岳父、岳母年老体弱,生有一子无业且尚未成家,一家人完全靠赵某打工挣钱维持生活,家境非常困难。2010年11月的一天,赵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咸高路遭遇车祸受伤。渭城交警大队认定赵某无责任,事故车主负全部责任。经咸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确定赵某属六级残疾。

赵某住院治疗了17天,左小腿做了截肢手术。在赵某住院治疗期间事故车主没有支付一分钱医药费。赵某受伤后,一家人的生活更为艰难,为了早点儿拿到钱治病,为了早日安装假肢,为了早日打工挣钱,赵某提前出院。他委托妻子与事故车主就赔偿事宜协商并签订协议,拿到了对方一次性支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后期治疗费、伤残补助费、假肢费等共计8.5万元。2011年1月赵某到省假肢中心安装假肢,才知道对他来说即使是最普通的假肢,安装更换及维修费用至少需要14多万元。赵某这才感觉到自己与事故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有多么不公平,但是自己已经签了字也拿了钱,有什么办法呢?还好,这次赵某主动咨询了专业人士,在得知自己还能申请法律援助时,他立即委托亲戚到渭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援助】

渭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赵某的申请,并指派荆亚群律师承办。荆律师立即去赵某家中了解情况,仔细研究了赵某与事故车主签订的赔偿协议书。当时赵某与事故车主签订赔偿协议书的时间没有超过一年,还在法定的可以撤销期间。经过更深入的调查取证,荆律师计算出按照法律规定事故车主应当赔偿的数额为20余万元,与其支付的8.5万元赔偿款相差悬殊,确实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荆律师还了解到保险公司在得知事故车主与赵某达成协议并支付赔偿款后,一直拒绝理赔,事故车主与保险公司的交涉已陷入僵局,他对该协议的撤销也许不会反对。于是,荆律师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法院撤销该赔偿协议。由于证据充分,论证于法有据,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了赵某与事故车主签订的赔偿协议,并判决事故车主及保险公司共同赔付赵某213809.4元。面对这得来不易的公平赔偿,2011年7月赵某特意和家人把一面锦旗送到渭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表示他们的感激之情。

【点评】

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看似简单实际上却是专业的法律事务,对于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来说签字容易,但由此造成的后果却非常麻烦,有时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却没有任何补救方法。赵某与事故车主草率地签订了赔偿协议并拿到赔偿款之后,才知道自己吃了大亏,感到不公平。幸好,他去求助了专业人士,该协议还在法定许可的撤销期内。否则,即使法律援助律师再怎样努力都无法改变。因此,当您遇到问题时,只要在工作时间内拨打12348电话,就有法律援助律师为您免费解答。法律援助,就是这样伸手可及! (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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