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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老校警即将“离职”养老谁来埋单?事业单位临时工养老遭遇“尴尬”

咸阳日报 2012-06-05 11: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贾一丁 刘江)工作22年,从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办理任何保险,如今退休在即,却养老无门,家中还有患病的妻子需要照顾。兴平市田阜乡初级中学57岁的老校警刘保宏为以后的生活忧心忡忡。

“功夫校警”一干就是22年

却无合同保险

昨日上午,记者在田阜乡初级中学见到了满面愁容的刘保宏,在他宿舍墙上挂满了锦旗与习武时的照片。“受家庭影响,我从小习武至今,参加工作时就是因为学校看中了我功夫好,让我负责学校的安保。”提起自己的武术之路,刘保宏十分自豪。

1990年他受田阜中学邀请,担任学校校警,一干就是22年,工资从每月82元,拿到现在的930元。“学校从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办理过任何保险。如今我年龄大了,去年,学校不让我干了,我没了这份工作拿什么生活?”刘保宏忧心忡忡地说,以前妻子也是学校的一名临时工,后来却因患病无法继续工作,一家人的生活只能靠着他微薄的工资困难度日。

学校:辞退22年老员工 无任何补助

田阜初级中学校长说,他上任时间并不长,对刘保宏以前的情况并不是很清楚。去年政府为学校配备了一名校警,他觉得刘保宏年龄大了,学校经济状况也不好,为此,去年他打算辞退刘保宏,且没有任何补助。得知要被辞退,刘保宏专程找了教育局相关领导说明情况,才能继续“留校任职”。“教育局一位领导也说了,如果刘保宏表现好,就继续用着,如果表现不好就可以辞退。”校长说。

学校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规?学校是否应该支付相应的养老费用?记者随后来到兴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该局办公室贾主任说,学校属于事业单位,且国家有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不允许聘用临时工,所以学校不会与刘保宏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学校向刘保宏支付养老费用,具体事宜需要两方协商解决。(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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