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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条件未谈妥 深夜拆房累及邻居业主:你拆你房我管不着,凭啥连累我屋!房地产公司:我们拆自己房与旁人没关系!

咸阳日报 2012-02-10 11:5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木木 实习生 冯锐娜)一栋连体楼,拆迁置换条件还未谈妥,对方就开始动手拆房,导致邻居周先生家多处破损,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周先生:未达成协议他们就动手拆房

2月7日下午,记者在兴平市金城路中段路北,看到了这栋已被拆的连体楼,家馨房地产公司的门面居中,周先生家的4层楼房居右,由于房地产公司的门面拆迁,周先生家的房屋也受了连累,楼顶的墙砖破损严重,拆下的建筑垃圾也阻挡了下水道,导致污水浸泡,楼内墙皮脱落,出现了一些细微的裂缝。

“连体楼是1998年建成的,我购买了其中的4层4间开了一家足疗店,开业8年来生意一直很好,可自从2012年开始就再未开张。”周先生气愤地说,由于隔壁拆迁,整日震天响,顾客都不再光顾了。他说,1月12日上午,家馨房地产公司没打招呼就开始强拆,他上前阻拦未果,情急之下找到了兴平市住建局反映问题,最终达成了口头协议,不经过他同意,家馨房地产公司不得拆房。没想到2月4日晚11时,该公司出尔反尔,再次让工人开着挖掘机强拆门面房,导致他家房子就成了眼前这样子。

家馨房地产公司:我们拆自己房与旁人没关系

陕西家馨房地产公司一位姓梁的负责人说,拆房前他们告知了周先生,愿意置换新门面房,但周先生没有同意,为了公司以后的发展,他们只好拆了。他表示,如果不拆旧房子,小区的住户们进出不方便,并且他们只是拆自己的房子,与旁人没关系。

对此看法周先生并不认同,他说,二次拆房前该公司负责人的确找过他并说,只要允许拆迁,可以顺道把他家的房子也拆了,并表示会置换新的门面房,但是置换条件太苛刻了,4层4间的房子对方只答应一层赔付60%面积、二层40%、三层30%、四层20%,这条件实在让人难以接受,他就没有答应,没想到他们还是动手拆了。(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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