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48小时破获“12·14”特大抢劫杀人案两犯罪嫌疑人刑拘 其中一名仅17岁

咸阳日报 2011-12-17 00:02 大字

犯罪嫌疑人吴某被警方抓获接受审问

本报讯(记者 冯旋 宋超)12月15日,本报报道了咸阳湖西侧橡胶坝附近发现一具女尸,在距女尸10米之外还躺着一具双手捆绑的男尸。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警方经过两天两夜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这起特大抢劫杀人案,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

“12·14”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12·14”专案组,迅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案件定性为抢劫杀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他们在调查中了解到,租住在南安村的37岁妇女何某12月13日晚与家人失去联系。经家属辨认,被害女子正是何某,乾县人,在市区一商场打工,现租住在秦都区南安村。被害男子王某某,36岁,乾县人,秦都一机械公司工人,两人系同学关系。

通过大量工作,专案组排除了因感情纠纷引发杀人案件的可能,将案件定性为抢劫杀人。

顺藤摸瓜 抓获犯罪嫌疑人

在开展地毯式摸排的同时,民警查控销赃渠道,查找被抢物品。据办案民警介绍,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兴平有人所购物品与案件中被抢物品相似。据此,民警顺藤摸瓜,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吴某。12月15日晚10时30分许,民警在秦都区两寺渡村的出租房内抓获了吴某及另一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吴某的女友尹某,现场发现绳索、口罩、菜刀等作案工具。

经连夜审查,犯罪嫌疑人吴某、陈某对在12月13日抢劫杀害王某某、何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29岁的吴某是兴平市人,离异,1999年9月因抢劫被判刑一年六个月、2003年5月因伤害罪被劳教两年,同伙陈某17岁,也是兴平市人。两人一直无业,纠合在一起以盗窃为生。

今年11月4日,两人来到咸阳,租住在两寺渡村北街。由于无生活来源,遂预谋抢劫作案。两人事先在中华路市场、嘉惠商场等处购买口罩、长檐帽、菜刀等作案工具。12月13日晚,两人携带菜刀、木棍、绳索等作案工具,到咸阳湖寻找作案目标。发现王某某、何某在一厕所旁说话,便将二人胁迫至案发现场,抢劫两人身上现金246元及手机等其他物品,并将二人残忍杀害。

面对记者的采访,犯罪嫌疑人吴某低着头,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吴某说:“自己没钱花,就想弄几个钱,抢完后因为害怕,没考虑那么多,就把人杀了。”据调查,吴某的女友尹某(23岁)也参与了案件预谋、踩点、销赃等犯罪活动。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D)(4)

新闻推荐

兴平检察院 干警们收到检察长的“见面礼”

本报讯(记者杨波海通讯员吴卫江)1月29日,春节上班的第一天,兴平市检察院的每一名干警都收到了检察长发送的一本厚厚的《检察干警理论学习笔记》。该院新班子上任伊始,就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

兴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兴平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