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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男友杀死“妻子”及幼女

咸阳日报 2010-04-21 14:4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殷常兴)因同居女友提出分手,兴平市男子王某竟然残忍地用刀杀死女友及其孙女。昨日下午,王某在逃离咸阳17个小时后,在渭南市落入追击的咸阳警方之手。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发生血案的秦都区渭阳西路街道办南安村二组,现场在杨某家里二楼的一间出租屋,从警方已经查封的房门缝隙看进去,地面上仍遗留有大量血迹,床上还凌乱地铺着一床棉被。住在该出租屋对面的一位住户告诉记者,当天晚上10时多,他正在床上睡觉,突然被老伴及儿媳叫醒,说是邻居家男主人踢开门,进屋后和女主人发生撕扯,让他去劝架。他出门后在楼道徘徊,正不知该进不该进时,听到里面女主人发出痛苦的“啊啊”声,随后男主人开门就下楼走了。他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就到隔壁叫女主人的妹夫过来,结果才知道人被杀了。因为邻居关系,他发现此前男主人来此吵过两次,好像都是与存折有关系。

据房东杨某讲,房子是女主人的女儿去年8月1日租住的,出事的男女才搬来一周时间,被杀死的幼女是女主人大儿子的孩子,才一岁零两个月,刚会走路,最近放在老人处断奶。

下午6时,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将犯罪嫌疑人从渭南市押回,据办案的该支队一大队耿向东大队长介绍,案件发生在4月19日晚10时30分许,死者窦某52岁,女童万某年仅1岁零两个月。案件发生后,支队协同秦都公安分局经过侦查、走访、布控,于次日下午3时40分在渭南市108国道旁的一家汽车销售部门前,将准备逃往山西的王某抓获。

经初步审查,王某系兴平市南位镇人,今年61岁,2006年,他与同样因老伴病亡的窦某经人介绍而同居,先后在安村、西阳村办过话吧,春节前后两人产生矛盾,窦某突然提出分手,王某不同意,找人说和,未能如愿后,竟然行凶杀人。(B)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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