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基层医疗机构:“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破茧而出
任军 本报记者 薛璐
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咸阳市已于2012年在武功县长宁镇中心卫生院推行了“先看病、后付费”试点,并已取得了成功的经验。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局医改办获悉,2013年5月起咸阳市基层医疗机构将全面推广武功县长宁镇“先看病、后付费”试点工作经验。
对此,市卫生局医改办负责人张根朝介绍:“今年4月,各县市区就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拟定试点方案,从4月1日至8月31日各县市区将进行‘先看病、后付费\’的试点工作,到9月份将由我们市卫生局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10月1日后住院‘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将会在总结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选定试点范围 界定实施对象
“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调研论证,选定试点单位也要充分考虑到现有病床使用率、医护人员配备、临床路径病种实施情况以及医院运转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每个县市区合理确定2至3个乡镇卫生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试点。此外,条件成熟的县市区也可以全面推行。”在制定《关于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推行住院“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指导意见》时,市卫生局局长,也是此次“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文旭明确提出以上要求。
在试点工作中,各县市区将合理界定实施“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的服务对象,对不能享受“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的患者,将做好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确保医疗机构看病就医环境的稳定。
规范就诊流程 建立诚信机制
试点单位将按要求制订实施方案,细化服务措施,规范就诊流程,充分尊重患者就诊的知情权。同时,充分利用卫生信息化建设这一有利契机,以新农合管理、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远程诊疗系统建设为切入点,加快建设适应医改要求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和综合管理等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及时了解掌握“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的进展情况。
“对于确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费用的患者,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延期或分期还款措施。”
“将享受过‘先看病、后付费\’就诊模式的患者纳入信息化管理。把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患者纳入“黑名单”,以后将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至于问题严重的,也会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张根朝介绍说。
张根朝表示,市卫生局将适时对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对推行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和推广,对于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希望广大群众及时与市医改办联系,以便切实把政府为群众办的这件好事办好。(F)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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