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被撞伤 摩托车驾驶员自酿苦果
本报讯(记者 殷常兴)骑摩托车闯红灯与小车相撞,自己受伤还有可能要承担对方修车费。武功县长宁镇张某自酿苦果。
2月24日晚7时张某骑摩托车在世纪大道非机动车道上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当时就受了伤,经医院诊断为右侧腰部三根肋骨骨折,轿车车主掏了一些药费。张某说住院后花了两千多元钱,现在钱已用完,医院停了药,而交警大队及轿车车主没人来给他交钱,只能躺在医院等着钱来。
事故的责任如何划分?记者来到陈阳交警大队。民警带着记者观看了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张某是闯了红灯后与轿车相撞。民警说目前事故责任还没有认定,轿车司机如果没有责任,轿车受损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轿车的修车费还得张某承担。按照规定轿车司机承担伤者费用的上限为1000元,而轿车也受损评估为1000元,轿车司机已经承担了七八百元医药费,人家不愿意再交钱,交警大队也不能强制。轿车司机如果交多了钱给张某看病,而轿车司机又没有事故责任,那么交多的钱张某能否退还,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轿车司机只能上法院打官司向张某要钱。目前交警大队也在与轿车车主积极协商。(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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