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执法起纠纷电动车“丢失”成疑团
本报讯(记者 刘永春)武功县读者丁哲多次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电话,反映县市容环卫监察大队等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丢失自己电动自行车,处理不及时等问题。接到其反映后,5月26日,记者采访了双方当事人。
市容监察执法惹争议
丁哲向记者反映:5月4日,武功县市容环卫监察大队在县城邰城北路整顿占道经营,执法人员来到丁哲开的电动自行车经销店时,女店员布某(丁雇用的人)在现场值班,布某看到执法人员推摆在店外的电动自行车便质问说:“你们咋不推隔壁那家店外摆的电动自行车,光推我们的车?”当时隔壁店一男子听到此话后便过来狠打了布某一耳光,双方为此发生厮打并向110报警,警方介入此事。后布某住院,经咸阳215医院诊断,布某患耳膜穿孔(有医院诊断证明),在医院花去2750元医药费,这些费用都是先由店主丁哲垫付着。店主丁哲认为,双方打架是因市容监察人员执法不公引起的,在隔壁店人打自己店员布某时,几十名执法人员在场,竟然没人拉架,致使布某受伤,市容监察人员应负一定的责任。同时,店主丁哲还向记者反映,当天执法人员明明推走自己5辆电动自行车,现在却说推走4辆车。为此事他曾到该单位找过7次,其中找过该大队负责人杜宏民两次,找市容监察大队办公室人员5次,每次杜都说“你找监察大队具体管事人员处理!”办公室人员每次都以“领导不在,自己拿不了事”为由不予处理。为弄清电动车的数量,记者问丁哲执法人员推车时有没有给你开暂扣清单?丁哲一口咬定说“没有,没见到!”
电动车“丢失”否?
针对店主丁哲所反映的问题,5月26日下午,记者走访了该县市容环卫监察大队负责人杜宏民等人。对执法人员不劝架问题,杜说“根本不存在此问题,当时执法人员拉过架,再说打架也与执法人员无关!至于为什么要先推丁哲家的车是因为他是第一家,处在最边,其他店看到执法人员来后都把车推走啦!”谈到当天是否开过暂扣清单问题,杜让人给记者拿来了一张半幅被撕下的“市容环卫监察扣压(查封)物品清单”,记者看到上面清楚地写着推走4辆车(雅马哈电动车1辆,蓝色和银白色蓝玫瑰电动车各1辆,绿佳电动车1辆),而非店主丁哲所说的5辆。记者又问执法人员:“当时把暂扣清单给谁了?”参与执法的人员说:“当时由于店主拒绝签字,我们将扣压(查封)物品清单放在该店的桌子上了。”对执法人员推走电动车一事双方当事人都说有当时的录像为证,记者要其提供当天的录像,但市容环卫执法人员拿来录像后却说“当时没有录推车的场面,只录了打架场面”。(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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