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点出利剑 合力同心惩黑恶 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西部法制报 2019-10-22 00:34 大字

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起步早、站位高、经验广、力度大,是记者对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的感受。据了解,早在2015年,新城区检察院就成为了全市第一家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基层检察院。

“五个坚持”将扫黑除恶贯穿检察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城区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立足主责主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及法律监督职能。截至目前,该院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19件72人;提起公诉6件64人,其中涉黑案件3件47人、涉恶集团案件2件11人、涉恶团伙案件1件6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坚持提高政治站位。该院先后召开党组会、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40余次,研究推进措施,精准研判涉黑涉恶案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并抽调十余名业务骨干成立以检察长主办的4个办案团队,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一线参战,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发挥了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依法精准打击。该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批准逮捕但不予认定涉黑涉恶犯罪案件4件11人,公安机关未以涉黑涉恶案件报捕但该院以涉黑涉恶案件批捕1件3人,审查后提起公诉但不予认定涉黑涉恶案件3件14人,做到了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

坚持深挖案件线索。该院广辟线索来源渠道,制定了扫黑除恶举报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等工作机制,与区监委会签了线索移送暂行办法,从线索受理到分流、反馈形成完整闭环。该院对2016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和其他21种刑事案件有无涉黑涉恶涉“伞”问题逐案排查,共移送线索22条,其中“保护伞”线索9条;对前期已经查结的“保护伞”为零、“断财”不足甚至为零的涉黑涉恶案件,组织力量逐案翻查;对新入所的在押人员,实行“四个一”工作模式,共收到在押人员举报线索18条,其中涉黑涉恶线索17条。

坚持广泛宣传发动。该院坚持全域宣传动员,强化舆论引导,与省、市多家媒体建立了扫黑除恶宣传快速联络渠道,及时报道重大典型涉黑涉恶案件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事)件,同时,通过该院“两微一端”进行推送式宣传,并与微动漫滚动式播放宣传、摆台设点集中式宣传相结合,全方位宣传发动,做到了打击、宣传、普法的同频共振。

坚持扎实整改落实。该院紧盯“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以及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与省委第一次对接交办问题,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细化整改清单,夯实整改责任。围绕督导重点和整改问题,该院自加压力,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整改无盲区、问题全清零。

多点合作矩阵式推进扫黑除恶进程

在已办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新城区检察院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指导取证,积极协调公安、法院及时研判案件性质和补侦取证方向,派出骨干检察官审阅案卷,听取汇报,引领侦查活动,使案件从侦查阶段就立足于起诉与审判。该院以“介入不代替、引导不侦查、建议不决策、到位不错位”为原则,坚持从公诉视角提出侦查取证思路,给出具体的侦查取证建议,以实际行动引导侦查工作。

在办理马宏全等25人涉黑案过程中,新城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提出在讯问被告人时,注意组织特征方面问题,可通过被告人相互印证的方式来刻画黑社会性质组织结构,引入图表可视化技术,使组织结构一目了然。在办理骆小弟等18人涉黑案件时,公安机关结合新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意见,从各被告人之间的关系入手,在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组织特征方面、经济特征方面重点取证,检察干警及时跟进案情,使相关证据得到及时补充和固定,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办理韩召海等8人涉黑案时,新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提出公安机关要及时查找其余被害人,进一步落实在案的被害人证言,对于卷中存在的程序问题积极改正,为起诉打下坚实基础。

涉黑涉恶案件的成功办理,需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法院进行沟通,也需要上级机关给予指导和支持。新城区检察院坚决落实“四位一体”、重大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及时就有关问题与公安、法院等进行研讨协商,形成攻坚合力。在案件审查期间,该院坚持集思广益、求同存异,认真听取法院意见,以事实提炼争议,以证据凝聚共识,从而推动案件进程。对一些难以达成共识的问题,该院及时向区扫黑办、市检察院汇报,争取上级的指导和支持,逐步统一认识,确保案件顺利进行。

上下通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1月7日,新城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君带领干警郭刚远赴云南,寻找韩召海等8人涉黑案中的被害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打消了被害人的顾虑,最终取回了关键性的证据证言。2月25日,韩召海等8人涉黑案开庭审理,王君站在公诉席上,出庭支持公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城区检察院以上级精神统领全院思想,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主动深入办案一线,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形成了领导挂帅、干部冲锋、全体检察干警参与的氛围。

办理涉黑涉恶类案件与办理普通刑事案件有很大的区别,它不仅需要详尽、扎实、充分的证据支持,还需要根据涉黑涉恶案件组织、行为、经济、危害“四个特征”将证据分门别类,寻找、串联出能力证这“四个特征”的证据材料。在新城区检察院每位干警的办公桌上,都有一本《扫黑除恶法律汇编》。新城区检察院一名干警表示,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道路上,没有经验,那就逐条翻阅法律条文,一遍一遍打电话向有经验的人请教,只有一次次挑战自我,才能一次次成功办理案件。

新城区检察院还积极向区扫黑办、市检察院等上级部门汇报工作,主动争取上级的指导和支持。韩召海等8人涉黑案是全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在办理该案时,并无经验可以借鉴,新城区检察院一边自己摸索、自主学习,一边通过“请进来”的方式,邀请市检察院领导来指导办案思路,由主管检察长向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施文平专题汇报了韩召海案的具体进展。根据市检察院领导意见,新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汇报工作,做到案件过程层层汇报、层层把关;同时,要求办案人确保高标准审理涉黑涉恶案,对案件涉及的罪名认定要精准,对涉案证据的补强、固定要有明确的标准,对涉案具体事实的认定进行强化。

“船到中游浪更急”。王君说:“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爬坡攻坚的新阶段,新城区检察院将深入传达学习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切实把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实际行动,聚焦主攻方向,抓起诉、抓结案,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打伞破网’,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更实更好的成效。”记者魏鑫

链接:

新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

▲马宏全等25人涉黑案:该案系西安市首起由区、县政法机关办理的涉黑案件。马宏全等人通过组织、强迫卖淫控制本市咸宁东路的非法足浴行业。

▲骆小弟等18人涉黑案:该案系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检察院交办案件。骆小弟等人长期盘踞在三原县,开设赌场、强揽工程、插手村委会换届选举,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秩序,威胁基层政权。

▲韩召海等8人涉黑案:该案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陕西省首起“套路贷”涉黑案件。韩召海等人以“套路贷”的方式非法侵占被害人财产,致使多名被害人不敢报案。

新闻推荐

三原检察院启用智能化检委会办公系统

本报讯(宋璐)咸阳市三原县检察院依托电子检务工程,建成的智能化检委会办公室于近日正式投入使用。这一智能化检委会办公室集...

三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三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