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工程为名诈骗 一男子获刑
本报讯(记者 吴红)年近五旬的马某不务正业,为了获取钱财,走上犯罪道路,近日,三原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8000元,退还给被害人李某。
两年前,马某以给李某介绍工程为由骗取李某现金8000元和两条香烟。所骗现金和香烟被马某挥霍。今年三月份,马某又以卖苹果纸箱为由,诈骗王某5000元,王某发觉自己被骗后立即报了警,见王某报警,马某将钱退还给王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部分赃款退还,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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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三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