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曾因贩毒被判刑,两年前释放 明知故犯再贩毒 获刑12年
华商报讯(记者 杨皓 通讯员 吕鑫 张永鹏)曾因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咸阳男子刘某却明知故犯,再次贩卖毒品。11月14日,三原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处罚金2万元。
法院查明:2017年5月,被告人刘某分两次以400元价格向吸毒人员张某贩卖毒品海洛因共0.4克;以300元价格向王某贩卖毒品海洛因两包0.3克,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从其住处查获毒品疑似物13小包。根据刘某记载的藏毒地点,警方从查获毒品疑似物一包,共计25.1克。经咸阳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以上毒品含海洛因。另查明,被告人刘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15年4月11日刑满释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刘某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故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11月3日,市长卫华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安排部署政府系统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分析研究前三季度经济形势,研究审定《支持三原创新发展建设十强县的意见》《咸阳市创建网络市场...
三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三原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