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入室抢劫惨杀昔日恩师案一审

咸阳日报 2011-05-10 00:17 大字

他们曾是她的学生,他一直与老师为邻,然而,却为了一点点钱财不顾一切,抢劫甚至杀人,犯下无法饶恕的罪行,那时他俩刚满18岁。昨日,发生在三原县的

本报记者 马元聪 实习生 闫海 文/ 沈广睿 图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7月,被告人陈晨和张鑫在一起先后两次商量抢劫作案,并购买了作案的刀具,准备了钢管。7月25日晚,当两人在三原县城准备抢劫但未找到作案对象时,次日中午,经过商量,将目标定为陈晨的邻居也是他们昔日的老师刘长青,陈晨以借水为由三次进入刘长青家观察情况,并在最后一次出门时将防盗门锁舌压进锁内,使防盗门无法正常关闭,随后,两人商量由张鑫对付刘长青,陈晨对付其女儿。26日下午4时,两人持刀进入刘长青家,将正在上网毫无防备的刘长青及其女儿连刺数刀,残忍杀害。作案后,两人又在刘长青及其女儿身上泼水,企图销毁证据,并将饭桌上装有300元现金和银行卡的钱包拿走。用钥匙将刘长青家门反锁后逃离现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晨、张鑫以抢劫为目的,共同持刀故意杀人,致两人死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名被告在抢劫犯罪中均起了主要作用,均是主犯,而且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在量刑时应处以最严厉的刑罚。

法庭上,公诉机关与被告人辩护人、受害人家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就被告人是否有从轻情节和酌定从轻情节进行了相对辩论。

被告人陈晨和张鑫在庭上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称非常后悔,愿意认罪服法,接受法律的严惩。

昨日,庭审进行了近4个小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深度报道见B2版

新闻推荐

咸阳市5万干部做“村官”为民办实事

(上接A1版)抓紧解决该村村民南建峰反映的1万余元案件执行款10多年未落实的问题,并联系市中院少年法庭和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在该村小学举办“模拟法庭”,以真实案例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

三原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三原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