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三原法院执结一起多年土地承包纠纷案

咸阳日报 2009-11-10 15:25 大字

本报讯(雷向阳 记者 阎莉)10月13日,在三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该县陂西镇西贾村村委会、西贾村新民小组主动将其收回的1.3亩承包地返还给村民王新平,使这起在当地备受关注的村委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顺利执结。

1999年3月15日,王新平与陂西镇新民村村委会签订了7.14亩的土地承包合同。同年9月双方又签订了第二份合同,将王新平承包的土地面积确定为6.5亩,原合同中多出的0.64亩土地,按机动地仍承包给王耕种。2003年秋,陂西镇西贾村、新民村、庙王村合并为新的西贾行政村,2004年8月,新民小组(原新民村)为了引资修路,村委会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新民小组引入落户7户20人。为了给新落户村民分地耕种,村上召开会议对村民所承包的机动地进行小范围调整,核减了王新平承包的耕地1.94亩,其中包括0.64亩机动地。此举引起王的强烈不满,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陂西镇西贾村村委会、西贾村新民小组返还其收回的土地。

三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合并后的西贾村村委会及新民小组应继续履行,但因其含有机动地0.64亩,村委会及新民小组在履行一定程序后,调整机动地给新增人口符合法律规定,判令两被告向王返还其收回的土地1.3亩。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两被告以收回的土地已调整给其他村民耕种为由,要求延期履行。为此王新平不断要求法院尽快执行。为使该案案结事了,该院副院长康力带领执行干警多次深入田间地头,邀请镇领导和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沟通,在充分考虑村委会实际困难的同时,督促被执行人尽快想办法履行。最终在多方协调下,双方当事人在今年5月21日达成和解协议,由两被执行人于今年秋收后,向王新平调整退还1.3亩耕地。10月13日,在该院执行人员和当地镇党委、政府相关领导的现场督促下,被执行人主动按协议履行完毕,向申请人退还了收回的土地1.3亩。(C)⑤

新闻推荐

三原县鲁桥中心小学严新喜朋友们你们知道小子是谁吗它

三原县鲁桥中心小学严新喜朋友们,你们知道小子是谁吗?它就是我家的一员——小狗。它是从我伯伯的朋友家抱回来的,我第一眼看见它,就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它。它最明显的特点是有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活像两...

三原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三原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