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对象 乾县看守所所长刘西宁(个人)杀人疑犯有自杀倾向 他录孩子视频稳定其情绪
刘西宁咸阳市公安局供图
妻子说:“他就像被判了无期徒刑,整天待在看守所里。”女儿说:“爸爸从没带我到外地旅游过。”同事说:“他把看守所当成了自己的家。”他就是乾县看守所所长——刘西宁。
曾于2013年荣获公安部“全国看守所管理机制创新先进个人”称号的刘西宁,自2009年担任乾县看守所所长以来,根据自己多年的监管经验,大胆摸索出了监所一日化管理模式。这一举措得到了上级领导部门的充分肯定,同时作为一套先进的管理模式在咸阳全市推广。
“光靠冷冰冰的管理是起不到最大的社会效果的,很多在押人员为什么出去后还会继续犯罪?这与他接触的人和环境有一定关系。”从事监管工作20余年的刘西宁建议,监管执法人员不能以以前那种“一看二管三送走”的理念管理在押人员,必须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措施来对待每一位在押人员。
他说,此举的目的是使走上歧途的人从内心发生一次改变,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家庭、自身带来的伤害,因为“只有自己才能管住、管好自己”。
2010年11月9日,收押在乾县看守所的故意杀人犯杨某,自知罪行深重,死刑难免,不愿接受法院审判,多次流露出自杀倾向,所里将其列为一级重大安全风险押员,刘西宁和包号民警邀请退休老干部、村干部和杨某家属来所帮教,走访杨某家庭。经杨某妻子同意后,摄录其孩子视频录像,给杨某观看,稳定了其情绪。
刘某疑妻子与人有染,将对方刺伤致死,入所后怨恨亲属,不服管理,经常闹监。刘西宁经多方了解了刘某入所前的经历后,结合刘某的性格特点,排解其困惑,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谈话后,其表现有所好转。
在刘西宁的监管下,不少在押人员由入所时不识字到出所时能给家里写信,甚至刑满释放后,至今保持学习法律、写日记的习惯。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赵方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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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乾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