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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一家五口险遭灭门一审判决凶手死刑

咸阳日报 2011-12-15 12: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殷常兴)备受社会关注的乾县一家五口险遭灭门案,12月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东升死刑,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13.5万元。宣判后,杨东升表示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杨东升因家庭经济拮据,没钱看病,产生抢劫乾县马连镇街道李某家收粮门市部的念头。2010年11月4日晚,杨东升携带菜刀、手套等作案工具来到李某家收粮门市部外,伺机作案。次日凌晨,杨东升潜入门市部南边房间作案时,李某儿媳康某发现后大声呼喊,康某丈夫听到呼喊声后从炕上起来。这时,杨东升手持菜刀向康某丈夫头部乱砍,又将呼喊的康某砍伤。李某夫妇听到叫喊声后出来查看时与杨东升相遇,杨东升持刀朝手持木棍的李某乱砍,随后又将李某之妻周某砍倒。

事发时,李某夫妇年仅1岁的孙女在哭叫,杨东升担心哭声吵醒周围邻居,遂持刀在孩子头部连砍数刀。此案导致李某、周某及其儿子死亡,康某及其女儿重伤。案发后,杨东升开始在屋内寻找钱财,在听到大门外有摩托车声响后逃离了现场。当年11月9日上午,杨东升在家中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东升持刀抢劫财物,致3人死亡2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在抢劫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法院遂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杨东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3.5万元。在今年8月25日一审时,被告人杨东升当庭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请求法院判其死刑。此次宣判后,杨东升表示不会上诉。(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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