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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傍晚的肇事逃逸案

咸阳日报 2011-03-25 00:19 大字

肇事司机在指认现场

本报记者 赵鹏

近些年来,肇事者的逃逸行为屡见不鲜,他伤害的不仅是受害人本身,还有社会群体,这种行为不仅是对生命权的漠视,更是对社会公德和法律的公然挑衅。去年4月,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破获了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张华(化名)、李林(化名)、胡海(化名)相继被抓获。这起交通事故启示我们:交通肇事逃逸逃脱不了责任,带来的将是法律更加严厉的惩罚!

夜幕下大货车撞人惊慌而逃

2010年4月25日17时许,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312国道乾县靖庄路口一辆大货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乘坐人一死一伤,大货车逃逸。接到报警后,值班领导及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位于312国道乾县靖庄路口西南角肇事现场,一辆倒地的摩托车,车旁躺着一名受伤的男子全身是血。在这名男子的东北方向约8米处,有一名妇女倒在血泊中已经死亡。经现场了解,伤者陈志斌(化名),系摩托车车主,死者赵桂敏(化名),系陈志斌之妻,随后,民警迅速将陈志斌送往医院紧急救治。

民警分兵堵截详查肇事车辆

由于案情紧急,乾县交警大队迅速启动逃逸案件查缉预案,调动城区、亓父、长留等中队民警沿靖庄路以北肇事车辆有可能逃逸的多处路口进行围追堵截。19时,各路民警分别回到大队,专案组立刻召开案情分析会,听取各小组的汇报情况。经过细致勘察发现:肇事车辆在现场留有双轮重压印二条,长约9.7米,初步确定为一辆大货车。专案组决定,当天晚上将重点放在摸排乾县、礼泉境内所有的大货车经营户,同时调取各收费站监控录像,寻找肇事车辆。

72小时穷追不舍缉拿肇事嫌犯

4月27日凌晨,专案组得到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苏醒后的伤者陈志斌提供:事发当日,他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载着妻子赵桂敏沿312国道行驶至事故发生地,有一辆红色大货车超越他时猛向北拐,将他的摩托车撞飞,被撞昏前他模糊看到车厢上有四个字,前两个字没有看清,后两个字好像是“重卡”。根据这一线索,经过细致排查,民警发现:在设卡拦截的各种大货车中,东风公司生产的“十通牌”系列大货车车厢都喷有“十通重卡”四个字。功夫不负有心人,27日下午,在咸阳调查的小组反馈一条重要线索,4月中旬一公司销售的两辆十通三环征腾大货车,一辆销往长武,一辆销售扶风,且该公司的车辆全部装有GPS卫星定位系统。根据这一线索,专案组民警对长武的那辆十通卡车进行鉴定,排除了嫌疑。在对销往扶风的大货车进行摸排时,通过技术手段发现该车在事故发生时间经过乾县路段,并在肇事点一带活动,由此断定,该车有很大的作案嫌疑。肇事嫌疑车辆的确定,激励着每一个参战的民警,专案组于是沿兴平、武功、杨凌、扶风等地侦查,最终在扶风将肇事车辆暂扣,抓获了肇事嫌疑人张华、李林。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嫌疑人张华、李林交代了事故发生的经过。4月25日17时,车主张华乘坐胡海(个体驾驶员)驾驶的新购无牌十通重型自卸货车沿312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乾县收费站旁边一加油站,在给车辆加完油后,掉头行驶至靖庄路口准备上高速时与陈志斌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肇事后胡海弃车逃走,张华驾车逃离现场。李林在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的前提下,不但不报警,反而协助张华将嫌疑车辆驾驶回扶风并帮助其修理车辆受损部位,掩盖事故真相。至此,乾县“4·25”交通肇事案全面告破。(C)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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