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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0元盖出如此新房低保户不知该咋住

华商报 2011-02-15 18:53 大字

乾县灵源镇延河村的水泥路边,一间小砖房孤零零地矗立着,门窗破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间废弃配电室。其实,这是当地民政部门为该村一低保无房户专门建的“新房”。可惜,“新房”门窗残破,室内有一大坑,根本没法住,在当地成了笑话。

房子『尊容』

房间地面是个大坑 一门一窗还堵着

“房子是2009年冬天盖的,6天就盖好了。”2月13日,延河村佛东北小组68岁的刘建学带记者来到民政部门找人给他盖的“新房”前。这间孤零零地立在马路西侧的房子像个破旧配电室,据测量房子长4米、宽3米、高3米,一门一窗还用砖块堵着。透过缝隙,看到房间地面是个土坑。“盖房的是大墙乡邓家村几个人。”邻居范文义说,“当时我想叫辆挖掘机来挖地基,但施工队的人说不用,简单处理了一下地基,大约6天房就盖好了。处理屋顶时,水泥不够,就直接铺了一些黄土,用沙子抹一下就完事了。除了支张床,还能摆下啥?连个生火炉子的地方都没有。”范文义说,这都成了村里人的笑话了。

据村干部介绍,刘建学无妻无子,之前在外打工,五年前,被远房亲戚接回村,因其祖屋被冲垮,只好借居在一个远亲家闲置的土坯房里,靠邻里接济过活。刘建学身患疾病,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村干部为其申请了“低保户”资格。2009年冬天,由镇政府出钱,请施工队在刘建学祖屋处为其盖房。“一共拉来3袋水泥,盖完房还剩下一袋。”这样的言论迅速传开,刘建学也将信将疑。有一点是确定的,这“新房”确实不能满足他基本的居住要求。无奈之下,刘建学放弃了“新房”,至今仍住在土坯房内。

民政干部

房盖成这样子,住人确实有些难

昨日上午,灵源镇一位吕姓民政干部表示,当时刘建学是按照无房户和低保户标准补偿盖房的。当时县上制定的标准分两次补偿,一次是2300元,后面追加了6000元,一共是8300元。因为刘建学实在没能力盖房,就采取镇村共建的形式,由镇上出面找了一个施工队,用了不到10天时间,在2009年冬天给刘建学盖好了房子。“我们只能按当时县民政下拨的资金数额盖房。目前房子盖成这个样子,住人确实是有些困难。”他表示,按照低保户的补偿标准,房屋面积应该在15平方米左右,钱数是8300元;如果按照五保户的标准补偿,钱数应该是16000元,住房面积也应该在30平方米左右。“刘建学盖房这事是以低保户上报的。他的五保户身份是2009年12月定下来的,这时房已经盖好了。”

乾县民政局局长李世杰表示,经调查,县镇两级民政部门在补助款发放方面,均按政策严格执行,足额发放。记录显示,刘建学的8300元建房补助分两次发放至灵源镇民政所。

现场估算

新房价值不到6000元

但当地村民认为,即便按8300元的标准建房,也不应该盖成这样子。时任该村村干部的一位村民称,按照目前房子盖成的情况,各种费用加在一起总费用也不会超过7000元。

记者根据了解到的当时的材料费和人工费大体核算了一下。2009年当地标准砖的价钱是1000块/200元,盖房大约为3000块砖共计600元;6块楼板,每块楼板大约32元共计192元;民用水泥按照现价高标准计算约30元一袋,现场耗费3袋水泥共计90元;砂石150元/立方米,现场最多耗费4立方砂石,600元左右。人工费按照每人每天100元计,4个人10天共计4000元,加上其他杂费500元左右,合计不到6000元。

县民政局

再追加3000元补助金

补助虽符合相关政策,房屋也“得到验收”,但建筑面积16.2平方米,使用面积9.3平方米、中间有坑的房子至今无法居住却是事实。对此,李世杰表示,县民政局希望能彻底解决刘建学的实际困难,“起码让人能住进去。”鉴于刘建学现暂居危房,又无能力自筹资金,昨日下午,乾县民政局决定,再追加3000元补助金,为其安装门窗,铺平地面,“工作仍由灵源镇民政所具体落实。”

昨日下午,记者获悉,灵源镇民政干部已将当时施工的大墙乡包工头邓某叫到现场,经过协商后决定,连夜找土将坑回填夯实。灵源镇民政干部称:“其实那不是坑,而是当时处理地基以后,没有及时回填,就直接在地基上砌墙,所以看上去就是一个坑。”本报记者 袁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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