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6499元工资遭拖欠 秦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和解
市民弥先生反映:今年1月24日之前,他在咸阳的一家德佑公司上班,3月15日换到咸阳另一家德佑上班,但是第一家德佑公司欠了自己6499元的工资,每次去要,老板就是不给。因为换单位,贝壳总公司还有个规定,即如果去新单位上班,自己要给第一次上班的公司支付15556元的转会费。自己想知道这个转会费是否合法?应该支付吗?
9月8日,三秦都市报以“热线实录”的形式,将市民反映的问题刊登并提请相关管理部门核实调查,引起重视。9月13日,咸阳市秦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回复本报称,经调查,弥先生和德佑公司已和解,德佑公司已于2021年9月11日通过银行支付的形式,将弥先生的工资6499元结清。
本报记者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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