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污染天气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按照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陕西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研判会商会议结果,咸阳市近日存在臭氧轻度污染风险。根据《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咸阳赛区环境质量保障重点管控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从9月15日7时至9月16日20时,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控和公交车免费便民措施。现就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1年9月15日-16日,每日7:00—20:00实施机动车车牌尾号单双号限行。
二、限行区域:咸阳市城区东风路—扶苏路(含)以西,文林路—文林路西延段(含)以南,城西快速干道以东,世纪大道沣河桥(含)—世纪西路秦都桥南口十字(含)以北所有城市道路为限行区域。
三、限行规定:在市城区限行区域内机动车按公历日期实行单双号限行(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日限单号,双日限双号。9月15日限行车牌尾号为1、3、5、7、9的车辆,9月16日限行车牌尾号为2、4、6、8、0的车辆。
四、限行对象:在本市市区区域内行驶的全部机动车(含公务用车及外埠机动车等),使用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外埠机动车进入上述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商砼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车辆,重型柴油车及国Ⅳ(含)以下排放标准柴油汽车,国Ⅰ和国Ⅱ(含)以下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全天禁止在本市市区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七、以下类型机动车不受禁限行措施影响:
1、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2、公共汽车、出租汽车。
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4、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9座以上(不含9座)中、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在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专用标识的民政救助专用车辆。
6、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防汛车辆、应急抢险车辆、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清障专用车辆和事故勘察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7、“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发通行证,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8、“使”、“领”字头号牌(牌照黑底红字)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八、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可根据道路交通和空气污染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特此通告
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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