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出台具体措施落实工程施工过程结算
为深化建筑市场改革,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工程结算难,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建筑市场开展调研,了解掌握过程结算的实际情况和推行难点,针对性地制订具体措施,印发了《关于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过程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破解工程项目过程结算落实难的问题。
一是解决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不对过程结算进行约定的问题。《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在施工合同中对过程结算进行明确约定,必须招标工程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中对过程结算作出约定,并作为招标文件备案审查的重要内容。为增强操作性,编制了“施工合同过程结算示范条款”,供发承包双方参考。示范条款细化了过程结算的具体程序、结算内容和时限要求,明确约定过程结算结果是竣工结算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均不得要求对方重复核对。合同条款的完善,使过程结算的落实有了书面依据和法律保障。
二是解决发包方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要求发包人必须配备过程结算管理人,并对过程结算管理人的条件进行了明确:发包人、监理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和相应管理能力的,可以由发包人、监理人担任;不具备的,应委托具有能力的造价咨询企业担任。并要求发包人在合同中对过程结算管理人进行明确,从根本上解决发包方不配备过程结算管理人员,导致过程结算难以落实的问题。
三是解决过程结算成本过高的问题。《通知》提出,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单位应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BIM算量文件或电子算量底稿,使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可以基于已有的算量文件进行,有效减少结算阶段的重复算量。鼓励建设单位合理要求过程结算服务企业的人员配备,不脱离项目实际提出过高要求,避免人力的资源浪费。同时要求造价咨询企业大力提升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积极应用数字造价管理平台等先进方式,推广数字化、智能化、远程化、集约式的过程结算咨询服务,有效降低过程结算服务成本。
下一步,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把过程结算落实情况作为建筑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对不落实施工合同过程结算条款、故意拖延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严格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保障施工过程结算在咸阳建筑市场全面推广。 (杜团伟)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吴萍医疗保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需要的根本体现。咸...
咸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咸阳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