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被拖欠工程款中包含农民工工资 秦都区劳动监察大队:当事人未配合核实具体情况
王先生反映:自己承包了陕西中晨春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一个工程,在西安公司签署的合同,在咸阳施工,该公司拖欠其300万元工程款至今一年有余,向咸阳市秦都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得到的回复是只能保障农民工工资维权,而这300万元里也包括很多农民工兄弟的工资,自己不知道如何是好。
1月30日,本报以“热线实录”的形式,将市民反映的问题刊登并提请相关管理部门核实调查后,引起重视。2月4日,咸阳市秦都区劳动监察大队回复:看到三秦都市报刊登消息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展开调查,2021年1月31日与市民王先生取得联系,得知其属于吉林四平市启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咸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的负责人。据王先生称,该公司和陕西中晨春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的安装电梯分包合同。四平市启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星源世纪城B11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00MA156AWD3B,法定代表人为王云飞。
咸阳市秦都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2021年1月31日至2月3日多次联系王先生,告知其携带所反映的在咸阳市施工的加装电梯的分包合同、员工工资表、考勤表、花名册等相关资料前往咸阳市秦都区劳动监察大队配合调查。但王先生以各种理由一直未前往,导致暂无法核实具体情况。经多次电话沟通,根据以上情况,待其提供相关资料前来配合调查后继续跟进。
本报记者李佳实习生何睿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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