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大立法推进治污降霾 “咸阳蓝”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三秦都市报 2019-12-04 01:44 大字

12月2日,省人大“40年·深情回眸再出发”主题采访团活动走进咸阳,了解近年来咸阳市人大以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为导向,针对雾霾严重的实际情况开展立法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2017年9月1日《咸阳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规定,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这是咸阳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后,拟订立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两年以来,有效杜绝了咸阳市秸秆焚烧现象,减少了大气环境污染源。

“前几年秸秆焚烧的问题在咸阳比较明显,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在这部条例出台之前,公安、环保等执法部门在处罚的时候,在执法依据上有一定的欠缺,因此需要一部能够对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做出具体规范的地方法规。”咸阳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云涛介绍,咸阳市人大由城环农工委牵头,在立法调研的过程中,深入各市县的田间地头,广泛听取基层方方面面意见建议,力争让条例规定更加精准、更加务实、更具可操作性。

在一审过后,咸阳市人大并没有在下一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二审,而是再次组织调研组,并特别邀请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和建议。通过实行三审和隔次审议,为法规审议留足时间,充分利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丰富经验和智慧,避免了审议“走过场”的现象。2020年,咸阳市人大还将组织对该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力求使条例内容得到进一步完善,法规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咸阳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条例》出台后,为了让群众详细了解条例的内容,咸阳市各基层人大代表,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义,用示范带动群众,提高全社会对秸秆处理的意识和自觉性。

上半年,咸阳市获得了优良天数90天,同比增加14天,为全省增幅最大;10月,咸阳市PM2.5浓度同比下降31.6%,成功退出了全国空气质量倒数20名的榜单。今年咸阳市人大制定了《咸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继续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随着“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的深入,大秦故都“咸阳蓝”频频刷爆朋友圈,碧空如洗已经融入咸阳市群众的日常生活。

本报记者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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