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男子饮酒驾驶共享汽车被查

咸阳日报 2019-06-15 06:4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婕)近日,兴平交警大队马嵬中队在该市赵南路开展夜查行动,检查中,一辆白色新能源小车驶入检查点,驾驶员的异样表现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检查,该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且车辆副驾驶还放着半瓶啤酒。

该驾驶员表示,自己常年在外地,放假陪妻子回咸阳办理房贷手续。下飞机后在西安扫了一辆共享汽车开回兴平,但行驶中感觉有些饥饿,随即买了桶泡面,其间还喝了半瓶啤酒。该驾驶员称,他抱着侥幸心理,心想应该不会遇见交警,可没想到,半路就被执勤交警查获。

目前,该驾驶员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共享汽车本是好事,但因为有些不把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当回事的司机让共享汽车行业遇到很多棘手的问题。在此也提醒共享汽车公司,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一个信用体系,与交警部门、保险公司通力合作,共享数据。一旦发现有违法记录的客户,将限制与其合作,对于有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犯罪记录的客户,直接列入黑名单,禁止租车。(B)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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