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私取母亲存款也违法

西部法制报 2019-02-19 01:01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刘宏伟)近日,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提起一起公诉案件,其案情发人深省。

该案中,李女士持本人身份证和储蓄存单前往渭城区某银行取款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其储蓄存单是假的。原来,为了私下支取母亲的存款,李女士的儿子张某通过网络联系他人伪造了假储蓄存单,与李女士的真储蓄存单进行调换,并在李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将存款取出,全部用于赌博。得知真相后,李女士万分痛心,但还是希望儿子能够改过自新,重新做人,遂决定不予追究其子张某对自己实施的盗窃行为。张某也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向公安局投案自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虽然李女士对张某所犯盗窃罪不予追究,但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涉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渭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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