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出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考核办法

咸阳日报 2018-12-05 09:0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宋超)近日,咸阳市出台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办法》对考核内容、对象、办法进行了规定。将对咸阳市除渭城区以外的12个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县市区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县市区营养办及其学校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机制、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资金管理和日常工作五个方面。市级考核由市学生营养办组织,每年12月,依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通过召开座谈会、查资料、看现场、调查了解等形式,对县市区营养办和随机抽取8所学校进行考核打分;省级考核由省营养办组织成立考核组,每年在各地市随机抽查1-3个县(市、区)及其2至6所实施学校进行考核;县市区对镇办和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省、市将把考核结果作为县市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奖补资金拨付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每年发布考核通报。

据了解,通过组织开展公正公平的督查考核,全面落实中省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要求,到2020年实现全市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全覆盖,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科学规范,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实现学生应享尽享,资金使用规范,供餐安全营养,家长满意放心,社会评价良好。(E)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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