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引入心理干预和温情感化机制,设置“冷静期”和调解期,实行“以调为主、以判为辅”……咸阳两级法院探索专业化、亲情化、人文化、规范化的家事审判方式,被写入最高院工作

陕西日报 2017-04-24 10:01 大字
  本报记者 秦峰

  原被告因为离婚纠纷闹得不可开交,秦都区法院法官多次深入居住小区走访调查,利用午饭时间上门调解,现场调解和好,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得以挽救。这是咸阳两级法院处理家事纠纷的一个缩影。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家事纠纷案件数量大、情感色彩浓、社会影响面大。近年来,咸阳两级法院充分结合民风民俗,将公序良俗引入审判工作之中,积极探索专业化、亲情化、人文化、规范化的家事审判方式。

  今年3月,咸阳法院家事审判方式,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中。

  情感生活是一个民生问题

  芳菲四月,记者来到咸阳市中院“女子法庭”。“我们在民一庭专门设置维权合议庭,成立全部由女性组成的专业审判团队,统一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女子法庭”合议庭审判长李新莉介绍道,“我们充分发挥女性热心、爱心、耐心、细心的特点,广泛调研民风民俗,结合法律法规,形成统一并兼具地方特色的家事案件审判方式。”2016年4月,渭城区法院被最高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咸阳中院、秦都区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法院。

  “2010年到2014年,家事纠纷案件在6400件左右,2015年、2016年分别猛增到8738件和9373件,占受理民事案件总数的33%,其中离婚纠纷案件占到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九成以上。”咸阳中院民一庭庭长党晓辉拿着案件统计表分析,离婚纠纷案件快速增长,很大原因是随着城市化和社会多元化,给传统婚姻观念带来了冲击。

  “有的县家事纠纷案件占到民事案件的一半以上。”对此,在基层多地当过15年法院院长,如今是秦都区法院院长的马健龙深有感触,“情感生活是一个大的民生问题。民事案件中最难审理的就是家事纠纷案件,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纠纷尤其是婚姻家庭纠纷需要考虑多方因素,同时要更加注重社会效果。”

  据了解,不少报复社会的恶性案件,就是因为婚姻失败转嫁到对社会的不满,有的还给法官造成严重人身伤害。今年以来全国发生几起报复甚至杀害法官事件,就和婚姻纠纷案件有关。

  温馨环境,营造亲情化调解氛围

  房内挂着窗帘,贴着壁纸,办公桌上铺有家织布,摆放着儿童玩具,四周花木、盆景点缀,墙上悬挂着洋溢正能量的人生感言和生动形象的法律宣传画……走进秦都区法院陈杨寨人民法庭,调解室布局营造出的和谐幸福、温暖祥和氛围,仿佛让人进入温馨的家庭住宅。

  “家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法庭庭长魏斌介绍说,家事纠纷调解室用这些潜移默化的家庭元素、细节来感染每一位涉诉的当事人,使当事人能够在平稳、友好的环境中抒发情绪、陈述事实、化解纠纷。

  “我在咸阳举目无亲,如果连房子也要收回的话,我不知道以后该怎么生活下去……”正采访间,卫女士声泪俱下地找到法官。

  原来卫女士和丈夫正在闹离婚。法官文娟把卫女士引入调解室,递上热茶,稳定当事人情绪,结合审判工作经验,分析、摸索当事人的心理,从人生、民风、案例等多角度舒缓当事人紧张的情绪,使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文娟颇有经验,今天已经是第二次调解,通过细心观察,发现双方有感情基础,“我们提出建议两人可以去餐厅吃个饭、去咸阳湖散散心或者直接出去报团旅行。”

  温情感化,“以调为主、以判为辅”

  “生这东西有啥用,当初不如掐死算了”“几个子女都不善待老人,真是太过分了”……群众议论纷纷,还未等开完庭,几个子女红着脸请求法官休庭,并表示愿意分担老人的赡养费。

  2016年7月的一天,一场别开生面的审判在秦都区一城中村开庭,旁听群众来了100多人。

  原来,老人的几个子女都不愿赡养老人,老人一纸诉状诉至法院。合议庭考虑到用道德的力量教育当事人,决定到村里开庭,该案最终得以调解结案。

  “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吸纳基层妇联、司法、综治队伍、法律工作者以及社区、村组有威望的工作人员,进入家事纠纷调解中,往往事半功倍。”陈杨寨人民法庭副庭长余卓君对此颇有心得,家事纠纷很多时候要调和不调离,因为离婚后会使孩子受到伤害,产生财产分割、家庭重组、抚养费分担等一系列问题。

  寓情于法,以情释法。咸阳法院逐步形成了“以调为主、以判为辅”的温情审判方式,取得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良好效果。2016年,咸阳中院共受理家事案件153件,审结141件,调解结案56件,调撤率为39.7%;秦都区法院陈杨寨法庭家事纠纷合议庭、渭城区法院家事纠纷合议庭的调解率分别为77.86%和62.4%,均高于其他民事案件调撤率。

  建立立案前一个月左右的“冷静期”,由经验丰富的法官和心理咨询师对当事人进行干预调解。渭城法院家事纠纷案件合议庭负责人王爱平说,现在工作、生活压力大,很多夫妻因为工作忙碌缺少交流。“我们设置冷静期,让双方静静地想一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实现复合的目的。”

  “门诊式”化解和“住院治疗”相结合

  “我保证在今后生活中相互尊重,相互帮助,改掉我的不良习惯,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我有信心也有决心,保证今后做到尊重、爱护,坚决克服自己性格暴躁等坏习惯,共同教育好孩子……”

  这些像小学生检查一样的文字,是婚姻纠纷案件当事人写的保证书。“别说,这招还挺管用。”在基层干了29年的渭城区法院法官庞建昌笑着说,保证书很有威慑力,因为法官是见证人,法院是司法机关,保证人再犯同样错误是会有所顾忌的。

  在渭城区法院立案服务大厅,专门为家事纠纷案件设置私密调解室。“我们实行门诊式化解和住院治疗。”法院副院长许海波形象比喻道。对于家事纠纷案件,法院先由资深法官、心理咨询师进行会诊,病轻的,开出药方,可能一份保证书就能解决问题;矛盾深,病重的,则进行全面会诊,由审判工作经验丰富、耐心细致的法官专门审理,就算最终离婚也要做到案结事了。

  咸阳中院将当地民风民俗与法律法规相结合,形成了诸多接地气的审判方式和裁判标准:

  走进厂矿、农村审理,大家评判;在子女的抚养费以及彩礼的返还标准等问题上形成统一标准;妇联、司法、教育等多部门助力解决涉及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

  实行回访制度,成立回访小组对已结案件登记造册,载明相关信息及回访的具体内容,通过监督、询问、谈话等方式,最大限度地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

  法官积极行使调查权,通过依职权查询,查清共同财产数额,有利于纠纷的处理,更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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