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抢了中学生30元被判1年半
阳光讯(王敏 李汶禹 记者 张凯)咸阳三个小混混在校园门口抢劫小学生,五年之后被抓获。近日,渭城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闯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退赔被害人张铭经济损失30元。
2011年9月某天下午,刘闯与张诚、高骏(二人已判刑)在街上闲转时商量到学校抢劫在校学生,随后三人来到某中学门口遇到该校学生张铭和韩洋,三人对张铭和韩洋实施搜身,并向二人逼要钱款,张铭不让其搜身,遭到刘闯与张诚、高骏拳打脚踢,用甩棍和木板抽打并当场抢走张铭现金30元。2016年10月底,刘闯在网吧内被抓获,11月8日被依法逮捕。(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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