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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空巢老人”“空巢”而不“空心”

各界导报 2015-12-01 14:56 大字

 □记者 张宝勤

“随着农村老龄化、空巢化问题凸显,农村养老不仅是伦理课题,也成为一道社会难题。"省政协委员、民革咸阳市委会主委陈永慧如是说。

近年来,我国农村空巢家庭不断出现,空巢老人越来越多,究其主要原因,一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大量农村剩余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老人留守;二是计划生育政策和生育观念的改变,使得农村养老负担加重,出现“重幼轻老"现象;三是农村子女考上大学毕业后部分在城市安家立业,父母留守农村独居;这些农村空巢老人都不同程度地面临着养老保障问题。

据调查,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空巢老人经济条件不好,生活困难,甚至还要干农活,承受重体力劳动;二是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健全,空巢老人健康状况令人担忧;三是缺乏关心,空巢老人心理、精神方面得不到慰藉,幸福感普遍降低。

陈永慧建议加强对中国孝道文化的宣传,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增加进城农民工的经济收入,为他们对留守老人的照料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弘扬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提高民众家庭养老意识。

考虑到未来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将更多地要依托于社会,依赖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因此建议要加快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机制,建立比较规范的、能够有效付之于实践的、符合农村现实情况的社会化、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满足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需求。

陈永慧还建议采取措施繁荣农村文化,适时开展一些有益老人身心的文化健身活动,解决老有所乐问题,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村委会要多建设一些文化设施,多组织一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促进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使“空巢"老人“空巢"而不“空心"。

据了解,省政府早在2011年就做出决定,从当年7月起,为凡具有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户籍(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建立了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从2013年10月1日起,对陕西省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国家每人每月70元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为每人每月75元,截至2014年6月,已拨付中省补助资金28.7亿元。

此前,省政府有关部门已在助力强化家庭养老功能,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老龄事业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建设农村老年活动中心等方面做出不懈努力。省民政厅对提案内容进行疏理归类后表示,将把陈永慧的意见和建议提供给国家老龄办作为参考,以加大有关部门在这些问题上的施政力度,促进陕西省农村老年人养老、医疗等各种保障制度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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