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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中学成为咸阳两级法院法律宣传教育基地

各界导报 2015-06-18 15:0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张宝勤)6月15日,咸阳中院、秦都法院在彩虹中学举行“未成年人法律宣传教育基地"授牌仪式。此举旨在进一步强化师生的法制观念,增强中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近年来,咸阳中院、秦都法院积极与学校合作,多次举办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素养,让广大青少年更深刻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

仪式上,咸阳中院副院长刘仲屹、秦都法院院长马健龙向彩虹中学授牌。彩虹中学校长高记平向咸阳中院少年庭副庭长张丽丽、秦都区法院少年庭副庭长刘康军颁发了法制副校长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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