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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举措 铁腕执法 持久用力 咸阳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在全省夺魁

咸阳日报 2015-04-28 22:52 大字

运行中的过塘污水处理厂一角。

本报讯(记者 王高峰)4月19日,从有关方面传来消息,在全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考核中,咸阳市以96.26的总分排名第一,标志着咸阳市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加速淘汰落后产能,狠抓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三年来,咸阳市认真落实《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的要求,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始终将渭河水污染防治摆在十分突出的战略位置,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保障人民身心健康、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发展工程、民生工程来抓,实行市级党政领导包抓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制度,市上党政一把手带头包抓咸阳氮肥厂关闭、兴平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两个难度最大的项目,每名市委常委、副市长包抓一个或多个重点项目,各县市区也建立“一个项目、一名县级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督办解决问题,推动项目建设。

三年来,围绕持续增强水污染防治能力,咸阳市坚持做好“建、关、治”三字文章,建设规模适当超前的污水处理设施。在省上下达72个项目任务的基础上,咸阳市自加压力增加13个项目,并提出“三年任务两年完”的奋斗目标。2012年完成总项目数的60%,全市1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7家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及部分农业源项目全部完成,在全省率先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2013年底,85个项目的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新增处理能力32万吨/日,全市处理总规模达到70万吨/日,实现了市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走在全省前列。

三年来,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咸阳市还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制度为抓手,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实现了环保监管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以建立网格化环境管理责任制为抓手,实施最严格的环境监管,使环境监管从环保系统拓展到了城市综合执法等多个部门,延伸到了各镇办(社区)、村组(居委会),实现了全覆盖;以实行全市环保执法统一备案制为抓手,实施最严格的环境执法,全市实行环保执法文书统一编印、统一发放、统一领取,执法案件统一在市局立案报号、结案销号,统一执法标准、统一处罚额度,促进了一批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的查处和解决;以河流断面监测考核为抓手,实施最严格的环境问责,将水污染补偿考核范围从渭河干流扩大到泾河、清河、泔河等市域6条主要河流,累计收缴水污染补偿金2150万元,进一步落实了重点流域污染治理责任,促进了河流水质的不断好转。2014年底,渭河咸阳段水质连续9个月保持在IV类标准范围内,市界断面化学需氧量年均浓度较2011年下降35.9%,氨氮下降52.9%。渭河咸阳段的自然生态功能已逐步改善,河道多见鱼虾及野鸭、白鹭等水鸟嬉戏。(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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