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咸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2015年1月21日咸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经咸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研究决定:咸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2月5日在咸阳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咸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咸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咸阳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咸阳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咸阳市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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