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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接合部乱倒垃圾现象越来越多 基层镇办“不堪重负”盼解决

咸阳日报 2009-12-03 15:1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高峰)11月30日,高新区渭滨镇政府出动50多人,动用两台装载机和多辆大车,花费4万多元,在辖区内清理出无主垃圾100多吨。仅11月,该镇用于清理无主垃圾的费用高达7万多元,全年花费28万元左右。这只是咸阳市城乡接合部乱倒垃圾造成基层镇办不堪重负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咸阳市城区垃圾正以8%的年增长速度递增,辖区在城乡接合部的陈杨办、马泉办、渭阳办、沣东办、周陵镇、古渡办、渭城镇等9个基层镇办,乱倒垃圾现象尤其严重,逐年增加,越来越多,愈演愈烈!

清理再快也没有倒得快

渭滨镇环境卫生主管告诉记者,11月12日,镇上刚清理完胭脂河两边的无主垃圾,11月26日又在吕村桥附近发现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刚清理完毕,仅隔4天辖区内又发现了大量的无主垃圾,不得不再次清运。清洁工人李师傅说,城乡接合部的卫生死角最令人头疼。“倒垃圾的人就像和我们捉迷藏一样,我们前脚刚清运走,他们又倒上了,咋也运不干净,经常是先倒后清、前清后倒,清运工人不停地反复劳动,超负荷工作。”

清运经费支出增加

近几年以来,咸阳市城乡接合部的环境卫生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但垃圾乱排乱倒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给环境卫生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基层镇办积极组织治理,但由于没有执法权,效果很不理想。

从城乡接合部镇办报给市环卫处的数字来看,渭滨镇清理无主垃圾2007年花费15万元、2008年增至25万元、2009年高达28万元。渭阳办、渭城镇也是一样,无主垃圾的清理使基层镇办环境卫生管理经费支出增加。

综合执法只罚款不善后

按照市委市政府双创工作的分工要求,垃圾乱排乱倒治理由综合执法局具体承担,镇办发现乱倒的垃圾后向综合执法部门举报,综合执法人员到现场后总是罚完款就拍屁股走人,清理垃圾的苦差事全由基层镇办负责,已经不堪重负。一位基层镇办的环卫管理人员苦笑着说:“每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都是‘求爷爷告奶奶\’,苦口婆心地动员环卫工人立即清理,实在不行我就对他们说,没有经费,不要讲条件,也别提意见,只有两个字:‘服从\’,哪怕你背后骂我不要脸,这工作还得干!”虽然这是一句玩笑话,但却反映出了基层镇办卫生管理人员的心酸和无奈。

建议明确职责理顺机制

基层镇办环卫管理人员建议上级应明确工作职责,理顺管理机制。无主垃圾的执法处罚由综合执法局承担,清运则由基层镇办负责,存在处罚与善后“两张皮”。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尽快解决综合执法工作中只处罚、不做善后处理的问题,建立相应的经费划拨运行机制,给处在城乡接合部的基层镇办划拨相应的费用,用于无主垃圾的清理工作。对于已经查出的单位乱倒垃圾事件,执法部门在罚款后应责令其按照创卫标准限期整改并落实清运工作,或是将清理费用直接划拨到所属镇办,由镇办清理,以减轻城乡接合部镇办环境卫生管理经费的压力。

形成合力破解“垃圾围城”

市环卫处监督检查科科长说,彻底解决“垃圾围城”这一问题,防止反弹和回潮,就要标本兼治,在政策、资金、保障措施以及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等方面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曾做过多年环卫工作的姚先生建议说,要想彻底解决“垃圾围城”问题,避免乱倒现象回潮,需要在城乡接合部垃圾清理后的区域定位设置垃圾箱,并购置装载、清运机械设备,解决清运力量不足的困难。除需要增设垃圾收集点外,还需招聘道路保洁人员,对已清理路段进行全面保洁,达到长效管理。 (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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