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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咸阳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吴安康

咸阳日报 2009-12-12 15:15 大字

咸阳市共有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525家,年产值300万元以上的156户,其中乳制品企业22户,饮料企业17户,粮油加工企业31户,酿造、制糖、烤焙企业52户,果蔬加工、食品机械、饲料加工、食品添加剂等其他生产企业34户。餐饮经营企业2392家。大、中、小学校及托幼园1903所,其中437所办有食堂。饲料兽药经营户1326家。家畜家禽养殖场96家。生猪定点屠宰点86个,属全省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要基地。如何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强化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我们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应该将消费维权的重点放在转变农村消费者的意识、思维、观念上。监管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村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辨别常见劣质食品的能力,达到不购买、食用劣质食品的目的。我们从2007年起在全市开展的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经过宣传教育,农民的维权意识大大增强,消费观念、消费取向有了一定的变化,良好的、正常的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为食品安全筑起了一道防线,也为我们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结合市政府印发的《全市农村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切实加强对市场的整治。

一是要制订长期的日常巡查计划、专项巡查计划,改变日常巡查“到边不顾面,顾面不到边”的现状,要按照各个环节,突出监管重点,对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进行集中整治。二是对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要充分运用基层工商所现行的食品快速检测箱,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上市商品的快速定性检测,为消费者及时提供警示信息。

(三)严格建立准入制度,在源头上把好关。

农村商品准入工作是让经营者建立进销台账,把好进货验收关,对过期、变质、假劣食品进行自我设防,对经营行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把关,把问题食品进入市场的道路彻底堵死。要学习大型商场实施准入工程的经验,在农村小商店、小超市建立商品进货验收档案、台账备案制度和不合格商品退出制度,构建比较完备的食品经营者信用机制、备案机制,在机制上、源头上,加以督促,逐步提高农村食品质量水平,较好地实现监管目标,对培育经营者的良好信用和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系数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倡导“诚实立身、信誉兴业”理念。

2007年以来,全市成立县乡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167个,聘用社会各阶层食品安全监督员351名以强化监管责任网,聘用协管员(信息员)3249名以强化社会监督网,建立乡镇级食品安全示范店138个以强化现代流通网。在经营户中开展法制、信用教育,增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商品质量意识,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大力开展“文明个体户”、“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并利用消费者协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对食品消费中带有突出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发出消费警示并公布问题食品名单,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市场氛围,构建以经营者自律为主体的食品经营者自律体系,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为培育农村食品诚信经营和建立消费安全环境做出了一定的贡献。(C)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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