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欠账 多年情谊同陌路真情 理性调解促和谐

咸阳日报 2012-06-07 11:10 大字

时间:2012年6月4日

地点:秦都区

本报讯(记者 韩焱 实习生 李菁菁)6月4日,秦都区人民法院理性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李某的父母与潘某为同村,交情甚好。1997年9月,经父母介绍李某向潘某供应了一批价值25万余元的材料,潘某当时仅支付了8万元货款。

1998年9月21日,潘某向李某出具欠条一张,注明“拖欠17万余元货款”的事实。后经催要,潘某又向李某支付了26000元货款,至此尚欠李某货款14万余元,至今未还。

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潘某偿还材料款147328元及利息213478元。

办案法官在接到案件后,首先找到原告了解情况,得知原告父母与被告关系甚好,双方是多年的乡亲,才让原告给被告供应材料。而被告对欠条以及原告所述事实予以认可,并表示愿意偿还。但是由于近几年家庭经济情况不好,妻子常年卧病在床,在外仍有其他外债,无力全额偿还欠款。

结合被告所述情况,法官将原、被告叫到一起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原告说明被告近期的经济和生活状况,并且从理性的角度分析,建议原告适当减少索要款项,以便被告将欠款及时兑现。原告与家人商量最终采纳了法官的建议,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潘某向原告李某偿还欠款12万元,其中10万元于调解协议生效后10日内给付,2万元于调解协议生效后1年内给付。双方在友好的说笑声中达成协议。(D)(6)

时间:2012年6月5日

地点:礼泉县

碍于情面 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和风细雨 多年恩怨一笔勾销

本报讯(记者 韩焱 实习生 李菁菁)两次起诉离婚,因丈夫不同意而遭法院驳回。此后双方一直分居。再次起诉离婚,丈夫却躲了起来。

礼泉县赵镇村民李双双与丈夫王建林1990年11月依法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儿子现已成年工作,女儿尚在读书。

因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原告李双双曾先后两次向县法院起诉离婚,但均因被告王建林不同意离婚,且孩子年龄尚小等原因,法院判决驳回李双双的诉讼请求。

自2011年法院判决后,双方一直分居至今。

2012年1月,李双双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礼泉法院受理此案后,办案人员经多次电话联系,王建林均拒不到庭,而是让他的姐姐到庭告诉办案人员王建林出去寻找儿子,现下落不明。

办案人员去王建林家寻找也遭遇闭门羹。

法院了解到王建林本人就在家中,并未外出的情况后,联系到该村干部,了解双方的婚姻关系。经座谈,在得知双方当事人性格差异确实明显,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王建林只是出于情面及孩子考虑,不愿意离婚的真实情况后,办案干警邀请村长季某某参与调解,做被告人的思想工作。

开始,王建林为了拖延时间,通过村长表示因孩子升学,申请将开庭时间延期,合议庭经合议,同意了王建林的申请。

5月10日,村长季某某带领双方当事人到庭,双方经过交谈,均同意调解离婚,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

庭后,双方当事人开诚布公进行了谈心,王建林坦言自己本来不打算积极应诉,是办案干警和村干部的热情、耐心、宽容感动了他,使自己认识到离婚是他对妻子的另一种爱,是他作为男人的责任。李双双也表示对以前的恩恩怨怨一笔勾销,双方虽已离婚,但共同抚养教育孩子。(D)(6)

新闻推荐

礼泉烽火村举行乡村旅游发展工作座谈会

本报讯(记者刘计划)6月21日,礼泉县烽火镇烽火村乡村旅游发展工作座谈会在该村召开,会议主要就旅游发展思路、形象定位、重点项目策划、支持体系等问题进行座谈。烽火村乡村旅游,是省市文物旅游局和礼...

礼泉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礼泉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