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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案执结了 父母获安慰

咸阳日报 2012-05-25 11:15 大字

本报讯(崔存文)近日,礼泉县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在开展“三问三解”活动中,经多方不懈努力,使一起在当地影响较大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得到顺利执行,受到了当事人的赞扬。

2010年5月17日凌晨3时许,被执行人丁某因怨恨其丈夫强某当晚对其辱骂,加之怀疑丈夫和别人有染,趁丈夫强某熟睡时,从炕边的柜子内取出杀猪刀,在强某身上连刺数刀,致强某当场死亡。2011年7月27日经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执行人丁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强某及其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56450.8元。4月29日受害人父母拖着疲惫的身体来到礼泉法院执行局,叙述自己的不幸,请求法院尽快执行自己的案件。

承办此案的执行一庭法官在庭长的安排下,一方面安慰被害人父母,另一方面启动联动机制积极查找执行线索,了解被执行人丁某在案发前的一切经济往来。5月11日在村中走访时终于了解到一案外人在案发前曾向被执行人丁某借款40000余元这一情况,办案法官立即驱车赶赴案外人家中,并依据法律规定向案外人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经村、镇干部及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思想工作,案外人终于承诺将40000元及利息给付受害人父母,且当场给付6600元,剩余50000元30日内自行给付,并向受害人父母书写了欠条,受害人父母亦表示同意,案件圆满执结。(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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