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王浪反杀案二审宣判 防卫过当 9年刑期改为5年

华商报 2020-09-26 02:41 大字

监控显示,李某(黄圈)伸手拿烟灰缸(红圈),对面是王浪(橙圈)

9月25日上午,陕西泾阳王浪反杀案有了结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终审判决:上诉人王浪犯故意伤害罪,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撤销一审有期徒刑九年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7年12月10日晚,王浪在陕西省泾阳县一酒吧内饮酒期间,因遭到李某酒后无端挑衅滋事,先持啤酒瓶击打李某头部,啤酒瓶破碎后,王浪又持啤酒瓶断茬捅刺李某胸背部数下,李某因被伤及心脏致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浪拨打“120”急救电话,明知他人已拨打电话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后被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抓获。

2018年6月28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浪有期徒刑九年。王浪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12月20日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进行了全程网络直播。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到庭参加了宣判。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辩护人的申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于宣判当日通过电话、微信向辩护人告知了判决结果,并邮寄送达二审判决书。华商报记者 宁军

家属反应

二审判决后,两家人都表示不服

●王浪家人:宣判前对改判无罪很有信心

宣判减刑后准备继续上诉

2020年9月25日上午7时许,王浪的家人早早就来到泾阳看守所,等待判决结果。对于王浪能够改判无罪,王浪家人一直很有信心。

在王先生眼里,儿子王浪特别乖、不多说一句话,平时也不和人产生争执。在酒吧反杀一事发生后,家人和邻居、同村居民都感到很意外。“我认为他就是正当防卫。如果不是生命受到威胁,他不会作出这样的行为。”

上午10时许,陕西省高院法官向王浪宣读完判决书后,在看守所外也将结果告知了王浪家人。二审判决认为,王浪犯故意伤害罪,属于防卫过当,依法应当减轻处罚,由一审有期徒刑九年改判至有期徒刑五年。

在酒吧事件发生前,王先生原本认为儿子有个光明的未来。尽管还没有女朋友,但学医的王浪刚毕业不久,已通过一家事业单位的笔试。事发后两年左右时间,虽然儿子的刑期减少,但王先生还没想好儿子未来的生活。“还谈不上未来的规划,现在脑子里乱哄哄的。”

对此判决,王浪家人难以接受,一度情绪激动,他们表示将继续上诉。

●李某家人:“这种判决是舆论绑架了法律”

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对于二审判决,死者李某的父亲也不服,并表示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李某父亲说,对于一审判决,他家已经做出了让步,并接受了赔偿,签署了谅解书。当时考虑到儿子已经死了,留下了一个孙子,现在只有10岁,想尽快了结此事,尽快回归生活。“这样的判决就是舆论绑架了法律。”李某父亲说,该案发生后,网上大量的文章和评论认为王浪无罪,李某该死。他曾经试图去网上辩解,但发现自己无能为力,“说他(李某)坏话的人太多了。”

李某父亲说,他就是个农民,没什么文化,上世纪八十年代从外地落户至泾阳,在当地没什么亲戚朋友。舆情发生后,他也想联系媒体讲述经过,但不知道怎么做,而且因为此事还得了高血压,不能激动。他删除了手机上许多软件,即使常用的微信,也仅剩亲友和孙子学校的群。“我和老伴身体都不好,一着急,血压就上去了,平时还要照看孙子,根本没那个精力了。”综合中青网、上游新闻等

案件复盘

一切恩怨缘于几年前一场5分钟冲突……

酒吧5分钟冲突酿成命案

2017年12月10日晚8时30分许,在泾阳县一家酒吧,刚大学毕业不久的22岁王浪与当地男子李某扭打在一起,最终造成李某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发当晚的现场监控显示,王浪与朋友在酒吧聊天。晚8时32分,李某等3人进入酒吧后从王浪身边经过,随后李某拿起一个烟灰缸砸向王浪,约6秒后双方聚至一处。

监控显示,双方纠缠了约5分钟后冲突升级,李某将手中的酒瓶砸碎后冲向王浪,并用另一只手掐捏王浪脖子,王浪发起反击,手持一个酒瓶向李某身上挥打、捅刺,18秒后,双方相继倒地。李某捂着肚子走出酒吧,不久便倒在门外,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王浪家属向对方赔偿了36万元

事发第二天,王浪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泾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5日被逮捕。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浪犯故意伤害罪,于2018年3月28日向咸阳市中院提起公诉。

该案在一审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王浪家属向李某家属赔偿了36万元。王浪父亲说,他向所有亲戚借钱,才凑够这笔钱。李某父亲说,自己当时不想要这笔钱,但精力有限,最后做了让步,接受了赔偿。

2018年6月28日,咸阳市中院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浪有期徒刑9年。一审判决后,王浪不服,提请陕西省高院二审并获受理。

二审前昆山市发生相似案件

当事人被认定正当防卫

在二审未开庭前,2018年8月27日,江苏昆山发生一起反杀案,轿车与电动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轿车内的刘海龙拿出刀,砍向电动车车主于海明,之后长刀不慎落地,于海明捡起长刀反杀刘海龙。

同年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对“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发布通报。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此事发生后,引发全社会对“正当防卫”的讨论,随即王浪案进入公众视野。舆论认为两案的相似之处有三:第一都是被害人主动挑衅;第二凶器都是被害人提供;第三案件双方受害人都被警方处理过。

但李某父亲称,他们家是农民,李某确实曾被警方打击处理过,但事出有因,不能因为李某一点小问题就推定他是个坏人,就推定他该死,这对他不公平。

2018年12月20日,陕西省高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网络直播。庭审中的“王浪之问”引起关注。据上游新闻

辩护律师

王浪反杀案是正当防卫司法解释的

试金石

●二审开庭时

辩护律师用细节阐释王浪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王浪的辩护律师徐昕昨日告诉华商报记者,在2018年12月20日的二审庭审中,他和王万琼律师指出,李某在这期间存在行为和语言上的危险。

李某行为上:①砸烟灰缸;②辱骂王浪,5次用手指着王浪的脸;③掀翻桌子、椅子;④给王浪递酒瓶;⑤用力摔碎啤酒瓶;⑥推搡王浪、苗某,2次吓退苗某;⑦连续7次甩开王浪求情的手;⑧手抓王浪衣领;⑨掐捏王浪脖子,王浪后退并双手阻挡;⑩7次举起啤酒瓶欲打王浪一方,用力打击王浪脖颈。

李某语言上:王浪防卫前3分多钟,李某多次声称要伤害甚至“弄死”王浪,5次指着王浪的脸给出侮辱性警告,辱骂王浪家人。王浪防卫前一直是在李某先有行为或语言后忍让,明显是受到恐惧和威胁,妥协认怂,息事宁人。防卫前的近1分半钟,王浪一直赔笑求情。

王浪反击事出有因:王浪全过程2次拿起啤酒瓶均是受到李某一方威胁、挑衅后的应急性防卫行为。第一次是李某砸了烟灰缸,再次逼近王浪时;第二次是李某持续挑衅并恶语相向。但王浪2次拿起啤酒瓶都被马上阻拦,随即自愿放下,平和忍让。王浪同行的朋友苗某3次推开李某握着啤酒瓶的手,使劲想夺下李某手里的啤酒瓶,甚至躲闪李某的打击行为。苗某如果不是认为有危险,为什么要推开?很显然,李某长时间持续地威胁、欺凌,在王浪屈服的情况下仍不依不饶,要伤害王浪的意图明显,王浪的人身安全处于现实的、急迫的和严重的危险之下。两名辩护律师均认为王浪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二审宣判后

律师对未宣告无罪表示遗憾 希望促进正当防卫制度完善

昨日案件二审宣判后,徐昕告诉华商报记者,陕西反杀案是标准的正当防卫,面对侵犯,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院本应宣告无罪,对二审判决仍有遗憾。

徐昕说,二审判决认为,“鉴于王浪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且其在案发后拨打120急救电话对被害人实施救助,并有自首情节,一审期间委托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原审判决“未认定王浪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过重,依法应予改判”,刑期从九年减至五年,刑期至2022年12月10日,如果再争取减刑,王浪可能还有一年多就能获得自由。

徐昕表示,从案件审判中看到了法院的善意。法院认为,上诉人王浪在面临他人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情况下,为了使本人的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行为制止不法侵害,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这是正确的。但法院又认定,王浪持啤酒瓶朝对方头部、肩部击打数下,后又持啤酒瓶断茬朝对方胸背部要害部位连续捅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重大损害,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我认为这是错误的,王浪的防卫行为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徐昕说,如何才能做到精准防卫?这样的判断,只能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本案中,王浪的还手是基本对应的:第一,工具上,啤酒瓶对啤酒瓶,难道李某用啤酒瓶、王浪用手才是不超过必要限度?第二,李某持续挑衅,先动手,王浪被迫还手。第三,王浪先停手。李某对王浪的不法侵害已严重危及生命安全,危害性极强;为了达到制止李某侵害行为的效果,王浪使用啤酒瓶防卫是适当的防卫方式,王浪的还手符合受到生命威胁且眼镜丢失后视线模糊情况下,慌乱中进行防卫的限度,完全在一般人及法律可接受的范围内,根本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更何况,法条对防卫限度的要求是“明显超过”。本案中,面对不法侵害不断升级的紧急情况,一般人很难精准判断出自己可能受到多大伤害,然后冷静换算出等值的防卫强度。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不能“马后炮”式地看待王浪当时面对的危险和恐惧。

徐昕说目前尚未看到二审判决书全文,但估计判决应当引用了最新的正当防卫司法解释。王浪案是正当防卫司法解释出台后适用该司法解释的第一案,实际上王浪案的宣判就是在等待该司法解释的出台,该案对正当防卫司法解释的制定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王浪案恰恰是检验正当防卫司法解释的试金石。“我介入本案,既希望还王浪一个公道,更基于长期以来个案推动法治的理念,希望以此案促进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激活正当防卫的“僵尸”条款。这个目标还远远没有实现,需要体制内外共同努力。”华商报记者 王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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