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检察院成功办理全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
本报讯(记者 吴红)近日,泾阳检察院举行不起诉宣告仪式,决定对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这也是今年全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在这起案件办理中,该院未成年人办公室检察官认真审查全部案件材料,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构成盗窃罪。为充分了解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动机及产生原因,检察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背景情况、个人性格特点、品行、帮教条件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社会调查。针对附条件不起诉征询了被害人、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
随后,该院对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听证,听取了侦查机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监护人、辩护人以及市人大代表、县人大法工委代表等人的意见,均表示同意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鉴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了谅解,我院依法对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六个月。
当天的宣告仪式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监护人及其监管人先签署了《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监护人承诺书》,明确其监管责任,后承办检察官助理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并当场送达,明确了考察期限,并针对情况进行了训戒,要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遵守各项规定,法定监护人及监管人要积极督促配合,对未成年人予以更多的关怀与教育。宣告会后,泾阳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思想教育。(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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