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办理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西部法制报 2020-09-17 00:57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郭朝霞通讯员周丽娟)9月10日,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告仪式,对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这也是今年咸阳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未检干警认真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构成盗窃罪。为充分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原因,承办检察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背景情况、个人性格特点、帮教条件等进行了细致的社会调查,并征询了被害人、公安民警的意见。

同时,该院就此案召开了听证会,认真听取了侦查机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辩护人,市人大代表,县人大法工委代表的意见。鉴于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对方谅解,该院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对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限六个月。

在宣告仪式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监护人、监管人签署了监护人承诺书,明确了监管责任。承办检察官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并当场送达,随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训诫,要求其在考验期内遵守各项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监护人、监管人表示将积极督促配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给予更多的关怀和教育。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表示认识到了错误,一定做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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