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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后三个月妻子离家出走

阳光报 2017-01-03 00:00 大字

阳光讯(张高峰 段展翔  记者  任凤)泾阳县农村青年杨某三十多岁,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原系川籍彝族来陕务工的女青年马某某,相识第二个月俩人便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经常发生争吵。结婚三个月后,马某某便离家出走,杨某寻找一个月无果,便去马某某娘家。不料马某某的父母说马某某去外地打工,却不愿告知具体地点。杨某认为自己被马某某及其家人骗婚,遂诉至泾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马某某返还彩礼万元。

案件审理中,杨某与马某某的姐夫李某(也是杨某与马某某的介绍人)取得联系,李某答应从中协调,劝马某某回家继续与杨某过日子,杨某遂撤诉。

六个多月后,马某某依然未归,杨某再次诉至法院。经过审查,马某某户籍登记在杨某家庭户下,其父母与户籍地村委会均表示不知其所踪,故法院依法适用公告方式向马某某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直到庭审结束,马某某也未露面或表达意见。法院综合多种因素,依法判决准予杨某与马某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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