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诚实的婚姻难长久
经人介绍相识、相恋,短短13天后,俩人牵手走进神圣的婚姻殿堂。不料婚后美好的生活才刚刚开始,3天后,新郎就一纸诉状递至法院要求离婚……
是什么原因导致新郎官会有如此举动?难道是他丝毫不念夫妻之情?还是……
时间:2010年12月21日
地点:长武县
新娘隐瞒病史
新郎“辞职”了
本报讯(记者 韩焱)高辉(化名)与尚玲(化名)于2010年1月15日经人介绍相识,2010年1月28日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0年2月7举行了结婚仪式后同居生活。
孰料,尚玲在婚后第三天突然精神病发作,并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疗。高辉这时才知道尚玲于2008年已被诊断为患有精神分裂症,而尚玲及其家人在高辉与尚玲结婚前一直隐瞒尚玲患有精神病的事实。高辉遂将尚玲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属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本案中,尚玲及其家人在高辉与尚玲结婚之前未向高辉告知尚玲患有精神分裂症,故意隐瞒了尚玲患病的事实,致使高辉与尚玲在婚后无法共同生活,导致其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对高辉要求与尚玲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遂依法判决准予高辉与尚玲离婚。
时间:2010年12月22日
地点:渭城区
酒后殴警砸车
这些人太张狂
本报讯(记者 韩焱)在舞厅殴打他人,公安人员出警后仍不听劝阻,甚至打伤民警,并将警车窗户玻璃踢碎。咸阳市渭城区法院最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王永刚有期徒刑6个月,对被告人王云、姚小俊、王娟、张亚龙分别判处3000元到8000元不等的罚金。
2010年9月16日23时,王永刚、王云、姚小俊、王娟四人酒后在咸阳市火车站烈火凤凰舞厅跳舞期间,因故殴打吴某,吴某丈夫邓某随后拨打110报案。110接警中心即指令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新兴路派出所出警。
在民警董杭军、王伟赶往现场进行调查时,王永刚、王云、姚小俊、王娟拒不配合,并对民警董杭军、王伟辱骂殴打,致使二人身上多处受伤。后姚小俊又叫来张亚龙继续阻挠民警执行公务。王永刚还将警车窗户玻璃踢碎。
案发后,被告人王云于2010年11月10日赔偿受伤民警的医疗费及被损坏车辆玻璃等共计1500元。
渭城区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王永刚、王云、姚小俊、王娟、张亚龙明知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仍然暴力殴打、辱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阻碍其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王永刚、王云、姚小俊、王娟、张亚龙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被告人王云能积极赔偿出警人员医药费及车辆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时间:2010年12月23日
地点:泾阳县
利用工作便利挪用公款
他被判了刑
本报讯(记者 韩焱)12月14日,泾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村干部利用国家“普九”债务化解工作之便挪用公款案,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9年年初,泾阳县财政局、教育局在落实“普九”债务化解资金过程中,高庄镇修石渡村党支部书记贾某以本村小学普九债务漏报为由要求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后经高庄镇教育组协调,于2009年6月3日拨付修石渡村50万元,并将其中48万元经银行转账付至贾某账户,另外由大堡子村党支部书记支付贾某现金3万元,其中1.6万余元用于缴纳税款,1万元用于归还大堡子村党支部书记孙文正借贾某的借款。
事后贾某分八次将此公款全部取出,其中2009年6月6日从该账户现取12万元,并于2009年6月11日将其中2万元借给本村周某用于儿子结婚,2010年4月12日周某才归还了该借款。
2009年8月22日,贾某从该公款中现取2万元,于当日借给高庄镇金田玉村何某,何坤正于2010年元旦前归还此款时送给贾某两条玉溪烟表示感谢。
2009年12月18日贾某将该公款中的1万元借给本村张某。2010年4月14日,贾某向泾阳县人民检察院缴纳了48万元公款。同年6月,张某向贾某归还了5000元。
泾阳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在该案中系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其担任村书记期间,利用经手国家落实普九教育化解资金的工作之便,私自将其中的2万元借予他人用于结婚,超过三个月未还;2万元借予他人用于营利活动。1万元借予他人用于处理事故,案发时尚未归还,挪用公款共计5万元,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时间:2010年12月24日
地点:长武县
未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被强制执行处罚
本报讯(记者 韩焱)日前,长武县法院依法对企业与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起违法行政案件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
2010年3月21日,长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陕西同康药业有限公司巡视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严重存在违法用工行为。同年4月23日,长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陕西同康药业有限公司处以4000元罚款,并加处14160元罚款。
当日,送达处罚决定书后,该公司在规定的时间未提出复议和诉讼,也未自觉履行该决定所确定的义务。无奈,长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县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
长武法院审查认为,陕西同康药业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的法人公司,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违犯了劳动法等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其行为已属违法。长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4月23日作出的处罚决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应依法予以支持。(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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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泾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