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民政局扎实推动民生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本报讯(记者 崔亦馨)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围绕“三个聚焦”,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咸阳新时代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络。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强化防返贫监测预警,对兜底保障对象继续落实好“单人保”“分类施保”“渐退帮扶”等政策。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下发《咸阳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明确认定程序、措施要求,同时印制了75000份宣传彩页发放到群众手中,确保困难群众知晓率全覆盖。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一季度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21亿元、特困供养金857.3万元、临时救助金729.9万元,保障了147593名城乡低保对象、5081名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临时救助困难群众7849人次。
全力推进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今年市政府继续将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入全市2021年“30件惠民便民实事”,计划建设5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同时市民政局向各县市区下达了10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项目,继续抓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做好《咸阳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制定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推广智慧健康养老“时间银行”工作经验。
稳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全市村(社区)两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783个行政村和258个城市社区已全面完成换届任务,均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为乡村振兴提供了组织保障。与自然资源局协调做好外滩一号、光明城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移交工作;确定淳化县石桥镇秦庄村、礼泉县西张堡镇白村为民政部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出台《咸阳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办法的意见》;加大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摸排,完善了社会组织党建信息系统台账。
倾情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加大对留守老人探视工作力度,落实好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政策,春节期间对全市1511名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落实了委托照护人,精准开展关爱帮扶。配合中国扶贫基金会在北部四县开展“童伴妈妈”项目调研考察活动,提升孤残儿童养育水平,下拨孤儿基本生活费和高等教育助学资金418.6万元。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提前预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567万元。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一季度下拨专项救助资金389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81人次。
不断优化专项社会事务服务。加快县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永寿县殡仪馆新建项目完成设计、勘测,乾县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建设完工;全面启用新版婚姻登记系统,对县市区贯彻落实《民法典》情况进行督导抽查。慈善和社工事业不断加强,全市募集善款337.13万元用于困难群众帮扶解困;下达“慈善示范社区(村)”创建项目5个,落实资金25万元。优化福利彩票销售机制,一季度销售福利彩票1.12亿元,筹集公益金2927.9万元,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1030万元用于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积极推进部分县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工作。(B)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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