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阳光,我们就会有收入”

咸阳日报 2020-04-09 07:16 大字

蒲大伟

前不久,淳化县十里塬镇王家村王天春的卡上准时收到了2400元钱。这是该村光伏发电建成并网发电后,向村里贫困人口派发的“阳光收入”。看着每年都会有一笔钱打到卡上,对于这个光伏板,老王终于放下了顾虑。

淳化县地处渭北黄土高原沟壑区南缘,是典型的山区县、农业县、老区县和六盘山片区县。全县有95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165户40272人,2014年贫困发生率曾一度达23.72%。

为了走出一条产业扶贫、生态扶贫和清洁能源扶贫的新路子,淳化县依托丰富的太阳能资源,抢抓光伏扶贫大好机遇,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6100万元,充分利用移民搬迁安置点屋顶、机关事业单位屋面贫困村预留未利用地等可利用空间,采取“屋面+地面+车棚”三种方式,大力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如今,淳化县21个村级光伏电站运行良好,为9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结转电费收益216.2万元,进一步拓宽了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增强了当地的“造血功能”。

“光靠晒太阳,这些蓝色的板子就能挣钱?”阳光照在硅晶板上有些刺眼,也照得王天春有些发慌,习惯了以前种粮卖粮的他起初对此并不看好。

2018年12月,王家村的村级光伏发电站并网发电,一排排光伏发电板整齐划一,上百块蓝色多晶硅组件在太阳的照射下闪闪发光;配电室内,一条条电缆从四面八方汇聚到一起,源源不断地将电流传输到了电网……看着眼前的一切,王天春心里变得踏实了。

“在光伏电站的收益分配上,我们制定了《淳化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电站收益分配方式和后期维护管理责任,为电站持续发挥扶贫效益打好基础。”淳化县扶贫开发局局长马燕介绍说。

淳化县21个联村光伏电站,资产按比例确权至各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党支部+光伏产业+集体经济+贫困户”的经营模式,将发电收益按照各村投资比例形成村集体经济,先期支付土地流转、运行维护费用后,用于贫困村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优先扶持65岁以上独立老人户、整户无劳动力、低收入户、患大病家庭以及残疾人等特殊贫困人群,让他们及时享受到光伏扶贫效益扶持。

与此同时,在电站收益分配管理上,淳化县还严格按照“村级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备案”的工作程序,每年年初由村委会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镇办中心审核并报淳化县扶贫开发局、县城投公司备案,由淳化县城投公司组织实施。同时,对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及时向村民公示,按照分配使用计划,村委会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每年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让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在阳光下操作运行、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现在我们每天最关心的是天气,只要有阳光,我们村就一直会有收入。”王天春望着头上的太阳,笑容灿烂。(B)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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