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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里短事关民生——记淳化县法院马家法庭庭长杨钊

咸阳日报 2016-06-01 22:04 大字

本报记者 吴红

5月30日中午下班后,杨钊拿起桌上的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材料,急匆匆地走出办公室。“这几天,村民都在地里给苹果套袋子,中午饭点才有人。”杨钊一边往出走一边说,要去的这家两口闹离婚,为了当初的彩礼吵来吵去,也不同意调解,开庭日期定下来了,他把传票给送去。

杨钊是淳化县法院马家法庭的庭长,2006年进入法院系统至今整整10年,他也在基层法庭工作了10年。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10年间,杨钊面对的都是诸如此类的小矛盾、小纠纷。“案子看着小,但却不能忽视,谨防矛盾激化。”杨钊心里很清楚,这些案子虽是家长里短,却事关民生。

距离淳化县城25公里的马家法庭,管辖两镇两中心8万多人的一审民事案件。去年7月,杨钊调到此并担任庭长一职,在此之前他在方里法庭工作。一来他便接到一起土地纠纷案,虽然调解过程有波折,但案件的现场执行让杨钊记忆深刻。

去年入夏后,十里塬镇的王某和张某因为多年前私下置换的土地发生矛盾。原来,多年前王某与张某为了方便耕种,私自将一片土地互换,换后并未在村里进行备案。去年7月,矛盾发生了,村里要建新村,张某的地被占用后,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物质补偿。得知此事后王某心里不愿意了,被占的这片地明明已经换给自己,为什么补偿却给了张某。争吵不休的情况下,王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将当初换了的地换回来。

刚到任的杨钊接案后,带着庭里其他法官直奔事发地,没有盲目去调解,他先找到村委会、原被告双方,多方了解情况。在之后的调解中,被告张某始终不愿意退还之前互换的土地。杨钊把张某单独叫到一边,反复做工作,张某终于松了口,地里种着农作物,如果原告愿意赔偿投资的费用,他就换。张某态度的转变让杨钊松了一口气,案件调解进入第10个小时,双方答应和解。为了不留后患,杨钊叫来村干部和一些村民,在大家的监督下,案件当场执行。

来马家法庭不足一年,杨钊个人办案已200余件,结案率也名列全院前茅。“基层法庭几乎没有什么大案要案,多是家长里短的家事、邻里纠纷。”杨钊说,法庭虽小,却与民生息息相通。10年间,当事人如释重负的微笑,就是对他工作的肯定。(B)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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