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禁燃烟花爆竹 环保平安迎新春

咸阳日报 2021-01-11 07:4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赵常丽)春节将至,为减少环境污染,让群众过一个“环保年”、平安年,1月7日,长武县发布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全县群众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关于严格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及《长武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长武县城主城区及昭仁街道辖区,东至玉祥天然气公司向东100米,南至312国道路南,西至丁家五里铺十字以西,北至昭仁大街路北全部区域全年禁售禁燃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域道路含创业北路、公刘西街、鹑觚大街、体育场、广场及地下空间;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及文物保护等周围100米内;商场、旅馆、影剧院、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车站及交通枢纽、加油站、天然气站等生产、储存、销售场所,还有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与山林重点防火区。

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居委会与小区物业办为禁售禁放责任单位,要求各责任单位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如发生意外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B)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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