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重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违法行为59起 罚款158.68万元

咸阳日报 2020-05-28 07:4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刘计划)5月2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以来,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积极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见效落地,按照包容纠错、审慎执法、精准帮扶的原则,全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截至4月底,全市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9起,罚款158.68万元。

环境监管执法全面严格。截至4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396人次,检查企业2536家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9起,罚款158.68万元。全市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企业223家,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01人次。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执法工作1390次,上传各类执法笔录1541份,上传各类附件983份。运用《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实施按日计罚2起,查封扣押20起,限产停产1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拘留1人。

专项执法检查不留死角。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六类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污水处理厂春季专项执法检查,对16家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和纳入提标改造的2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采取集中检查与“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执法排查,发现问题36个。“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对全市48个地下水源地,187个地下取水井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共查出环境问题119个,其中未划定保护区问题22个,标志界牌设置不规范问题54个,农业面源污染问题16个,生活面源污染问题9个,排污口问题2个,交通穿越问题1个,其他问题15个。煤炭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已对18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22个,其中涉及污染治理设施问题11个,涉及污水超标问题1个,涉及矸石场问题4个,涉及危废问题5个,其他问题1个,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春季涉气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共计出动2937人次,检查企业566家次,发现问题数71个,行政处罚46起,罚款64.7万元,查封扣押3起,限停产1起。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与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工作专项核查,截至目前,累计检查长武县、彬州市、永寿县和旬邑县4个县市,检查企业10家,发现问题5项。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执法检查,对全市6个县市的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已对彬州、长武、永寿3个县市12家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10家砖厂正在进行提标改造和市级联网,2家矿山正处于建设阶段,未进行环评验收。

同时,我还积极实施涉气排污单位环保设施用电监控系统项目建设,确定的62家企业名单已全部签订合同,现场端安装21家。(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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