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被拐20年后终与家人团聚打拐防拐宣传 警方教你如何防拐
本报记者 冯旋
俗话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虽不是一个家的全部,但却是一家的精神支柱。如果没有孩子,一个家的生活就会乱套。偷走了一个孩子,就等于毁了一个家。
2014年上映的一部电影《亲爱的》,揪着千万人的心,电影中清晰地描述着孩子被拐后,原有的生活被打乱,父母奔波在寻子路上,失掉孩子的痛苦和寻找孩子无果的失望,靠着心里残存的寻儿的信念支撑他们走到最后,一路上陪伴他们的只有眼泪、悔恨……电影最终完满的结局,安抚着众人的心。可是在现实生活中,那些被拐卖的孩子,又有多少能与家人团聚。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期,彬县公安局精心部署,千里追捕,连破2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案件一:
给儿媳上户口露出马脚
2017年2月28日,彬县水口镇小王村村民孙某到底店派出所为其儿媳申报户口,民警发现其儿媳唐某疑似被拐卖人员,核查后立即联系刑警大队联合侦查。经初查发现彬县城关镇姜渠村村民程某在彬县开办一饭店,其店内雇用的残疾女工唐某正是孙某的儿媳,唐某被老板程某以介绍婚姻为由,卖于水口镇小王村孙某之子,得赃款50600元。
2017年4月12日,办案民警在西安市凤城二路一酒店门前将程某抓获归案。程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已被彬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案件二:
6岁被拐
20年后终与家人团聚
1997年9月初,彬县义门镇高渠村池某报案称,其六岁的儿子池某某失踪,疑似被人拐走,请求帮助寻找。接案后,彬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民警侦查,了解到池某曾带一起打过工的一个乾县同事来家住过,孩子池某某失踪时,其同事也一起失踪了。经查阅工地人员登记表和询问工地其他工友得知该乾县人叫王某民。民警立即调取王某民户籍,发现其无户口登记,初步确定王某民有拐卖池某某的重大嫌疑。
2015年,彬县公安局获悉一名叫王某民的乾县人在平凉柳湖监狱服刑,民警立即前往调查,此人情况与彬县公安局民警之前掌握的基本一致。此次因拐卖被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法院判刑,却已于2014年出狱不知去向。自此办案民警基本断定王某民就是拐卖池某某的犯罪嫌疑人。
办案民警坚持不懈,循线追踪,2014年随着DNA技术的广泛应用,民警对池某某父母进行采血并录入全国DNA血库中。2016年12月,省厅通知市县打拐办、DNA比中河南伊川一被拐卖青年董某龙,该名青年正是多年前丢失已久的池某某。经过陕西彬县、河南伊川警方的共同努力,使池某某(现名董成龙)回家认亲。2017年4月12日,民警经过长达30多个小时的蹲点守候,最终在宝鸡市凤翔县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民(又名王小军,王军,男,汉族,初中文化程度,陕西乾县人)抓获归案。
经审问,王某民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其曾在陕西省咸阳市彬县、乾县、宝鸡市陇县先后拐卖儿童3名至河南伊川县的犯罪经过。目前王某民已被彬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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