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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父母 给娃改姓法律怎么看

咸阳日报 2016-06-17 22:01 大字

本报记者 吴红

【案情索引】

李某与张某本是一对夫妻,膝下育有两子。2013年,双方因感情不和离了婚,大儿子随父亲李某生活,小儿子则判给了母亲张某。

结束了上一段婚姻后,张某又重新收获了爱情。再婚后,张某未经过李某的同意,擅自到当地派出所将小儿子的姓氏变更,随现任丈夫姓,并在日常生活中称呼孩子为王某。李某去学校看望孩子时,得知此事,对孩子改姓十分不满,认为前妻未经过自己的同意擅自更改儿子的姓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张某恢复孩子的原姓氏,但遭到拒绝。李某向彬县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孩子的姓氏为“李”姓。

问题来了,夫妻二人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有权随意变更孩子的姓氏?孩子到底应该跟谁姓?父母为此闹上法庭。

近日,彬县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并未规定任何一方可以随意更改子女的姓名。除双方协商一致或子女成年后自己决定,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县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判决,被告张某在未与原告李某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将其次子的姓氏改为“王”姓,行为违法,依法应予恢复。

【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张某能否变更孩子的姓氏?

按照我国传统习俗,孩子一般随父姓。“但这并不是一定的”,执行此案的法官史智昶解释,“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因此,姓名权是本人的人身权利,而未成年人则转由其监护人行使。父母在离异后,双方仍为孩子的监护人,因此,任何一方均无权变更其姓名。

在实践中,对于已经变更姓名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离婚后,单方更改孩子的姓名,属于侵权行为,另一方可以要求恢复原姓名。据此,县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相关链接】

更改子女姓氏有哪些条件

那么,在哪种情况下,子女姓名可以合法更改?对此记者采访了陕西秦直道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部负责人王琛,她解释: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公民原则上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但也可以在不违反社会公德和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在父、母姓之外选取姓氏。《户口登记条例》规定: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应经亲生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而成年公民的姓名可由自己申请更改,但更改时要注意不能违反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

姓名只是一个符号,无论孩子随母亲姓还是跟父亲姓,都改变不了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夫妻双方因姓氏而起争执,最终伤害的是双方的感情,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在父母已离婚的家庭中,婚姻的破裂,已经给孩子的身心带来了很大的伤害,更不应该以随意更改孩子的姓名作为报复对方的手段,而应相互协商,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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