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日上午彬县法院在彬州大剧院广场召开公开宣判大会会
7月7日上午,彬县法院在彬州大剧院广场召开公开宣判大会。会上,彬县法院依法对5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杨某犯有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闫某、靳某犯有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十年;对被告人孙某、王某犯有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年。振奋了民心,体现了法治的尊严,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城区治安秩序。刘小刚 本报记者 杨波海 摄(C)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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